返回

第三十五章 别籍异财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也这才了解律法里明文规定的不孝罪包括:一、检举告发祖父母、父母犯罪行为的;二、骂祖父母、父母的;三、背地里诅骂祖父母、父母的;四、祖父母、父母生存期间自己另立户口、私攒钱财的;五、对祖父母、父母不尽最大能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满足的;六、父母丧事期间自己娶妻或出嫁的,父母丧事期间看戏取乐的;七、父母丧事期间脱掉丧服穿红挂绿的;八、隐匿祖父母、父母死亡消息,九、不发讣告、不举办丧事的;十、祖父母父母未死谎报死亡的。这十种情况都属于不孝的犯罪行为,家法国法皆不能容。

    若按这条例,不是自己这一针一线好不容易赚来的银钱得充公的,就是得背上不孝的罪名,这两种结果都不是可贞所想的。如此一来,可贞貌似只得作罢。

    不过可贞素来是个轴的,打定主意也难更改。总说穷则变变则通,可贞就想到了变通的法子。孝期就三年而已,其实都没有三年,只二十七个月罢了,况且现在还已经过了大半年了,只剩下二十个月左右了,所以现在不能赚钱,可不代表两年后也不成呀婚上荤下!慢慢地做些活计存在那,总不吃亏吧!

    所以可贞又再三和林氏解释了再解释,说明了又说明,林氏总算是答应了。可贞松了一口气,更在林氏的指导下,增加了一处行针的小习惯。如此一来,不和自己往日的针线相同,以后卖出去也能安心。

    林氏把这事儿告诉了秦嬷嬷,没想到秦嬷嬷竟开明至此,不仅没有不允许,反而还告诫姜嬷嬷告诉林氏:好生看着姑娘,别让姑娘多做,免得小小年纪熬坏了眼睛,这就得不偿失了。又告知了林氏可贞一大堆的保养眼睛的法子。

    这日,小姊妹们又是凑到了一起一道做针黹。虽说以前小姊妹五人的关系就还可以,可经过这大半年的患难与共,感情更是好了不少。虽然隋嬷嬷有时也曾在维贞耳边嘀咕过两句可贞林氏做针线活计的事儿,可维贞并不以为意,又不曾往外头卖,也就算不得什么大事儿了,因此待可贞仍是照旧。

    “八姐,你这枝绿萼扎得越发的好了,跟真的一样。”

    於贞是个坐不住的,做了会儿针线就蹭了过来,趴在可贞手边赞叹道。

    “我可不敢居功,这是我姨娘图样画得好。”可贞言语中带了两分得意。可贞是极喜欢这个图样的,觉着这横亘而出的一枝绿萼梅苍古清秀,端庄大方,因此总爱绣这个图样。手熟了之后,也确实也领略到了几分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