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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节重生与埋葬(第三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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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废楼。

    但安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消防员灭掉火后,检查现场残留的痕迹,发现是有人在客厅沙发上浇了汽油故意纵火,医院也在安身上检查出曾经大量注射过安眠药的痕迹,警察也介入了这次调查,但查来查去,由于小区比较古老,压根没安装监控,安本人也记不起来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现场被毁坏得也很彻底,再加上事件中无人受到严重伤害或是死亡,警方上层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所以最后也就无疾而终,成为了一桩悬案。

    安在医院里住了三个月,简白在和她的交流中发现,这个女生虽然因为失去记忆的缘故,记忆力变得很差,但她的条理很清晰,讲话谈吐也像是受过教育的,她很坚强,一次都没有哭过,而且越和她深入交谈,就越能感觉出她是个惊人的女孩,尤其是逻辑思维能力,她甚至和他讨论了纵火者的动机问题,分析得丝丝入扣,她罗列出以下四个可能:

    一,她是被人绑架的,尚不论绑匪有没有拿到赎金,他们肯定决定要撕票,毁尸灭迹,于是就选择了在这个容易下手的小区动手。很有可能绑匪的窝点就曾在这个地方。

    二,她是被家人遗弃的,虽然原因不明,可能正是因为她动过这次头部手术,自己的脑部功能遭到破坏,成为了家人的累赘和负担,他们不堪忍受,选择抛弃自己。

    三,小偷入室行窃,被留在家里的她发现,小偷就用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把自己弄晕,为了防止她事后向警察报案,决定杀掉活口,点火之后逃跑

    四,无目的杀人,是某个有纵火癖好的变态所为。

    虽然分析得很有道理,但她的猜想被事实一个一个地推翻。

    医院在检查完她的身体后,说她除了记忆丧失,记忆功能下降,身体虚弱之外,压根没有什么病,简白通过和她的聊天,也发现她并非是那种容易和人结怨的性格,第二条基本可以排除。

    要说是小偷入室行窃,行迹败露要灭口的话,应该不会采取这种繁琐的手段,直接用刀或是钝器会更快些,而且,小偷在哪里下手不好,偏偏跑到这早已搬空了的楼里行窃?

    警方经过一番调查后,找到了这户住房的原主人,他表示根本不认识安,而且常年住在一个小区里的左邻右舍也都作证,从来没人见过这个女孩蛊真人。

    那只有第一个可能性可能成立了。

    简白想从她的口音下手,如果她会说某地的方言的话,那就可以大大缩减找寻的难度,可她一口再标准不过的普通话实在让简白无计可施,而且在某天,简白意外发现她的英语说得出奇得好,是极其纯正的伦敦英语,她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总不会是外国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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