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盯着他,那年轻人笑笑,掸掸烟灰,压着嗓门开了腔:
“我就打算,如果我这根烟吸完你还没注意到我的话,我就动手推你了。”
修不开口,直直地看着那年轻人。
桥上有几个路灯,足以让修把这个年轻人的面容看清楚:
年轻人大概17、8岁的样子,不过神情很老成,浓眉大眼,五官很俊朗,嘴角总带着一抹笑意,脖子上挂着一个银牌子,看样子蛮值钱的,那身被自己的弄脏的白色运动服上衣此时已经被他脱下来系在了腰间,他现在穿的是一件黑色的运动背心,两条胳膊裸露在外面。
修惊讶地发现,他的胳膊上也和自己一样布满了伤痕,有刀砍的,也有火烧的,大多数都是皮肉外伤,密密麻麻地分布在他的胳膊隆起的肌肉上,看起来叫人羡慕。
看修对自己的胳膊挺感兴趣的样子,年轻人叼着烟,也看向了自己的胳膊,注意到上面的伤痕后,他满不在乎地笑笑,问修:
“怎么样?很酷吧?”
修立即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看了看桥洞里睡着的其他的六七个人,皱了皱眉头,想出去,却被年轻人伸手挡住了去路:
“去哪儿?想跑?”
修的眼睛在年轻人身上上下打量了一圈,眼神中充满了连修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傲气和轻蔑感:
“你想吵着别人睡觉?”
年轻人一愣,修也不管他,从他架起的胳膊缝隙之间爬了出去,来到了宽敞的空旷的河道上,就站住脚不动了。
修其实是个特别矛盾的人,他很暴躁,为了满足自己的斗殴欲望不惜向别人挑衅,但有的时候,他又表现得异常有原则。
他的宗旨就是,要打架的话也只找那些故意寻衅的人,比如说今天碰上的酒鬼,那些和自己身份差不多的人,比如说一些小混混,或是那些他认为该教训的人,比如今天碰上的那个女变态。至于那些正常人和普通人,他从来不去找他们的茬。
在日常生活方面,他也有自己坚持的原则,比如说别人给自己钱或吃的的时候要说谢谢。比如说自己惹出来祸事后要道歉,比如说不能妨碍到人们的正常作息。
那年轻人显然没料到修会说出那句话,愣了一会儿后,自言自语地“嘿”了一声,似乎对修更感兴趣了,随着修来到了河道上。
他的嘴上还叼着烟。叉着双手,先是环视了一下空旷的河道,继而饶有兴趣地打量着修,问:
“要和我约架?”
修摇摇头,说:
“你的衣服是我弄脏的,当时我没说对不起,是我的错。你可以打我一顿,但是声音小点儿,别吵着别人。”
年轻人没想到修居然会这么说,而且修的声音非常认真。一板一眼的,口吻根本不像是个孩子,倒像是个啰啰嗦嗦的老年人,险些笑出声来,但他还是很好地忍住了,反问他:
“你既然知道把我的衣服弄脏不对。那为什么那个时候还要踹我?”
修很直接地道:
“那个时候我心情不好,你又直接来抓我,我是自卫。”
年轻人搔搔头皮,觉得这个孩子说话挺有趣的。刚才还闷声不吭,弄得自己还以为他是个哑巴,现在他说了话,不仅不结结巴巴,还挺有逻辑,甚至懂得用“自卫”这种文质彬彬的词儿,他觉得新鲜。
于是年轻人索性追根究底道:
“你上过学?”
修不知道年轻人为什么问得这么细。不过既然对方问了,就得回答。
老人教过他,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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