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了一声:“裴少才来就走了啊!”
“做你的吧,管老子什么时候走。”他切的一声,就出门,刚好遇到从洗手间回来的秦牧,他看到裴歆和那个女人,皱起眉头劝道:“你他妈能不能节制点,脑袋都开瓢了还和人上床。”
“开瓢怎么了,金枪不倒雄风依旧!”裴歆扯着那副贱笑,“是不是,宝贝儿?”
女人咯咯笑了两声,吧唧一口咬住了裴歆的胸口,裴歆一声闷哼,“轻点儿宝贝,再这样,老子直接在这里干你。”
“阿歆你……算了算了,随便你,等哪天你精尽人亡了,也只能说报应。”秦牧无奈的看着裴歆搂着那女人急不可耐的走了,一路走一路脱,他都怀疑他们能不能坚持到房间里去。
秦牧似乎已经记不起裴歆是从什么时候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他们打出生后就住在一个大院里面,好像从他有记忆起,就知道裴歆个是非常聪明的人,他总是能毫不费吹灰之力的就能到得到他想要的,他拥有好多人可望不可求的东西,但是他却从来没有真的开心过,至少,秦牧是这么想的。
大概是七岁那年吧,因为发生了那件事。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裴歆是个惹不得的疯子,即使面上大家嘻嘻哈哈,却没有人真的敢靠近他,他疯起来的时候什么都干得出来,就像当年差点活活掐死林子杰一样。
就秦牧看来,他无时无刻都像是一只受伤的狼在不断的寻找墓地,在没找到一个可以安心倒下的地方,他就永远的站着。
抽出一根烟,一旁的女人识趣的替他点上,便不再去闹他了。
即使是他,也从来没有走到裴歆的心里去。
裴歆做事一向极端,从来没有考虑过后果,想到了,便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去做,就像前天一个人跑到街头混混刘云的老窝里去,独自一人,拎着个木棍就去了,原因是刘云在经过x路a区b栋的时候把一小学生用来做观察日记的花盆打碎了,还恐吓了该小学生,当然,裴歆应该没那么好心路见不平,他生气的原因是,他没有把花盆碎片收拾干净就走了,害他踩到差点受伤……
他总是做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完全像是在打发时间,只是代价有些高。
其实如果真的要教训刘云的办法有很多,比如他可以直接找人去干掉他,再比如他可以直接让局子里的人给他点颜色看看,他有这样的背景在,可是他却好像从来不知道去用,单枪匹马的,纯粹找死。
秦牧经常在想,裴歆确实是个神经病,他的人生目标就四个,非常明确:吃饭、睡觉、玩乐,以及……气死他父亲。
他干的所有事几乎都是围绕着这四个基本项目在行动的,和裴司令对着干就像是他的人生追求,他让他入伍,他就跑国外去上大学,他让他从政,他就下海经商,他让他和结婚,他就找个男人去恶心他,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只要能气到那个人,他什么都能做。
总而言之,没有比裴歆更神经质的人了,玩纵自己的生命,想着哪一天会死去,这世上没有人比他更不在乎自己的命了,也许,就一个秦牧太傻,才会这样天天担心他哪一天死在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角落。
苦笑着,他吐了口气,谁让他是饲养者呢?从小秦牧就对自己的东西异常的爱护,用情甚深,就是他幼儿园用的小汤匙他都能收到现在,更何况这个以他的血泪史交换而成长起来的裴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