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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游牧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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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石器级),威力太弱,多数怪兽的防都破不了,而高级的弓箭要城市才有。我也算理解了为什么部落里人人都有弓箭技能,我的弓箭师父更是达到专家级,也对怪兽束手无策。

    在这个部落一不小心就呆了一天,虽然学到这么多技能,不过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浪费时间的,因为我与牧民们的对话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套他们关系了,而是我有些沉『迷』于这个近乎真实的小社会中,如果跟他们一直相处下去,也未尝不是一种潇洒的人生。

    我要离开了,不过为了报答他们的友情,我决定尽力为他们杀死怪兽。于是在陷阱和部落战士们的配合下,花了整整十个小时,磨死了上百只怪兽,我也升到23级。虽然杀的都是25级以上的怪,但为了省下mp提升治疗术,我没有用火球,这样打怪花费的时间太长,加上用了太多外力帮助,获得的升级点数总共只有7点。

    不过好人还是有好报的,那就是我治疗术升为初级的二等,再医马的时候,效果明显提升,有的马已经痊愈了。族长认为我完成了他给的两个任务,赐给我“哈萨勇士勋章”,力量加2,爆发力加1,与我那个“村卫”的徽章比起来,就是帅得多(代表荣誉的勋章和代表身份的徽章可以同时戴多个)。

    终于要离开了,除了自己骑的“飞扬”,身后还跟着牧民们赠送的十匹马,另外还有两个战士送我的一套石级弓箭和一把攻4铜级刀,工匠送我一个体质+1的项链,虽然只是石器级别,但也令我非常感动。为什么这个游戏把npc都设计得如此真实呢,完全不象从前我玩的那些游戏,npc只是触发任务的一个媒介,游戏公司哪可能花那么多时间来设计一些与游戏无关的东西呢。不管怎么说,这个游戏给了我许多在现实生活中都没有体验过的感触。

    有了马就是快,三个小时,我就回到了阔别的失落之村。只是在路上因为放牧术不够精,被怪兽吃掉了四匹马,让我心痛了好一阵,但一想到今后可纵马驰骋,我还是禁不住高声长啸,意气飞扬。

    从前游戏中靠着天生体质的优势,加上无所不用其极的取巧手段,虽然长期处在排行榜前列,但那感觉真的比不上我现在奋斗后收获的喜悦,虽然我的等级和装备现在很差,但无所谓,我得到了一段前所未有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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