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儿喝了药,乖乖地躺着在床上休息。
杨郎中见她躺下,自己就坐到了炕尾,拿了本书,慢慢地翻看。
她偷偷地从杨郎中的指缝之间看到了书面的名字,是个什么什么经,大概是医书吧。杨郎中的手指挡住了上边的字,她就认不出来。
于是她就改变了目标,盯着人家的手指看。
以前她还是个大姑娘的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男人的手。
从手腕开始,一直到指尖。她喜欢看男人干净的、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掌。从她的眼光来看,杨郎中的手可算得上是非常好看的了。
比一般庄稼人要***,都能看到手背上隐约的青色血管。又瘦些,就显得手指格外的长。
指甲修得整整齐齐的,也就看着很干净。
她看得津津有味的,都有点儿呆了。
杨郎中好像感觉到她的目光似的,从书上抬起头来,疑惑地问:
“怎么?”
兰花儿顿时羞红了脸。
犹幸如今年纪小,也没有人会将她往是那种欣赏美男子的方面去想。
她便觉得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优势呢。
只是,还得赶紧的将话题转开去。
“先生在看医书?”
杨郎中翻手看了看自己手中那本书的封面:
“你懂字?”
她赶紧摇头否认:
“我猜的呀。”
杨郎中倒接受了她的这个解释,微微颌首,答道:
“师父留下来的书,闲着无事就翻翻。”
“先生先生,现在也没事……教我认字吧?”
杨郎中就一愣。
坳子村是个真真正正陷在山坳子里头的小村落,世代种田为生,连个坐堂的夫子都没有。距得最近的学堂是在镇上,离这一天半的山路。
因此村里边的人大部分都并不将识字当作是一个事。
在他们看来,大老远地跑到镇上去,花费一大笔钱和时间去认几个字,还不如多浇一遍菜。
好多人都觉得,就他们这样的泥脚子,难道还想当上官老爷?
杨郎中倒没想到,兰花儿细细弱弱的,居然会想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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