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不得钱的样子。
但是任谁都能看出来这个人色厉内荏的样子。明明身上的皮甲都因为恐惧哆嗦的不成样子,眼珠里却依然有着没有办法阻拦的贪婪的火光。那三块小金牙对于他们这种下三流的刺客来说简直是从天而降的宝贝。至于罗斯特家族代表着什么,他们还不清楚。反正爵爷就是爵爷,什么位置的爵爷他们这些小人物也不知晓不是?
“老大,干吧。反正就那一个人而且穿成那么老土的样子,我们光脚不怕穿鞋的,干吧!三块金牙还只是订金,要是成功了我们这十年都不愁了!”
“那也得有命花。你说光脚不怕穿鞋的就不怕了?婴儿光着脚和军士铁皮靴你给我比一下?”膀大腰圆的粗壮中年瞪了一眼那精瘦的男人,鄙夷的看了一眼他有些癫狂的脸孔。那意思相当的清楚。你这混蛋找死可别带上老子啊,老子还想多活几年呢,你可别玩死我。
“再说了,前面还有几个大师和骑士在那候着,我们不过是开胃菜罢了。你急什么?就算是我们失败了还有前面的大师不是么?”
带头大哥耸了耸肩,把武器在腰间摆了摆位置。一巴掌拍上了满脸不甘心的精瘦男人的后背。“开心点吧,至少我们什么零件都没丢就赚了三颗大金牙,回去喝点酒吧。”
听着这样的话,剩下的两个人也纷纷耸了耸肩,结伴走出了森林。这些粗糙的刺客们从来都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环境发生了什么异常的变化。更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影子里还有着一对暗红色的眼珠正在看死人一样冷冷的盯着他们。
一切在这里的讯息与景象都被那些冷漠的暗红色眼珠所捕获到,扭曲成一团团精神上的意识向前推进。最后抵达了某个被称之为死人的,裹着熊皮大衣坐在马车上的男人的脑海里。
听着那些蹩脚的刺客对他的评价和得到的有骑士堵住他们的消息,卡奥斯微微一笑,更加用力的用那棕褐色的熊皮大衣裹住了自己的身躯。那单薄消瘦的身躯包裹在庞大的熊皮大衣里,就像是往袋里扔进去一根竹竿一样,看起来颇为滑稽显眼。
“我说妮雅,莫名其妙称呼别人为死人的人是不是很失礼?”
“你在说什么?那是当然吧?哪会有人称呼第一次见面的人为死人的?那可是极度失礼的行为。”妮雅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沉默了半晌忽然冒出来一句话的卡奥斯。
她实在有点不能理解自己刚刚在这里苦口婆心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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