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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金蛛法王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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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好,精力之充沛,简直到了一个常人无法到达的顶尖。

    以现在身体的状态,洪易有一种感觉,就是面对赤追阳这样的先天高手,他也甚至能一战。

    不过洪易并没有乘着这股旺盛的精力去找赤追阳比武,而是盘膝默坐,把这股蠢蠢欲动的旺盛精力慑服下来,身体安详,呼吸平稳,慢慢的睡着了。

    心和身完全的沉睡,休息。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天色大亮,窗户外叽叽喳喳的鸟鸣,阳光树影从窗户射进房子,院子之中井水的清凉气息,都被洪易感知得一清二楚,这些情景,自然有一股动人的色彩。

    哗啦!哗啦!

    小穆正在院子的井里面打水,洗着洪易的衣服,然后乘着阳光晾晒。

    “不行,以后不能要小穆洗衣服了,成了我的侍女,这怎么行?等到了南方军营,安定下来,一定要多买几个可靠的丫头,让小穆做大小姐。”洪易摇摇头,喊了一声:“小穆,等会把人都叫上,咱们到镇子上的黄粱楼吃饭,吃过饭,就回来收拾东西启程。”

    “好呢。”小穆答应一声。

    等洪易洗漱了片刻,又诚心实意,把“诛邪”桃神剑横放在香案之上,点燃三柱檀香,膜拜片刻,心神和剑联系,微妙感应越来越强烈,这才停了下来。

    这是每曰参拜祭练神剑的必修功课。

    等洪易做完这些功课,人都聚集齐了,留下了几个看守行李,洪易一行人这才向黄粱镇中心的黄粱酒楼行去。

    黄粱镇的黄粱米饭,声名远播,洪易曾经在玉京的聚元楼里面偶尔吃过一顿,饭香扑鼻,口齿之间的香气缭绕几天不散,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那股香气都似乎直入魂梦,令人美梦连连,所以有黄粱美梦一说。{这不是地球世界,所以曲解一下成语。}

    南方稻米,天下之最,而黄粱米饭,南方之最。

    洪易好不容易来到南方黄粱镇一趟,当然不肯错过机会,一饱口福。

    黄粱酒楼就在镇子的中央,背后是一条清幽的雁江,是白浪江的分支,江边一色的茶树,青石堤坝,江水清幽,宛如一块淡蓝水晶,其中游鱼可数,远处许多光屁股的孩子在水中嬉戏,一些洗衣服的妇女用石槌敲打衣物,发出砰砰砰有节奏的声音。

    看见这样的景色,洪易真正感觉到了南方七省水乡的趣味。

    黄粱酒楼非常之大,纵横十多间楼,间间都是三层,耸立在镇子中心的街道,一眼望去,似乎整条街都是酒楼的产业。

    洪易等人来带了酒楼下面,早有伙计上来迎接,看见洪易几人身穿锦服,腰配长剑,装束华贵,后面还跟着几位脸上刺了字,似乎是发配充军,目光凶悍的奴仆,知道来头不小,倒也不敢怠慢,弯腰打躬,把几人请了进去。

    “来一桶黄粱米饭,几壶黄粱米酒,另外你们这里的特色小菜多整治几个,不要太荤太腻味的大餐。”

    洪易让小穆丢了几块小银饼子过去,伙计放在手里掂量掂量,观察了一下成色,上面有霜一样的纹理,又用指头弹了弹,到耳朵边听得风铃一样的余响,知道是上好成色的“玉京钱”,立刻眉开眼笑。

    大乾铸造的银币,在各个督府都有铸币局,虽然式样相同,但成色却有偏差,天下各地的银币,自然是以都城玉京的钱成色最好,铸造之后,钱面上有霜一样的纹理,这才是真正的“纹银”。

    “这位公子,大厅里面闹了一点,顶楼上有雅间,只要多出一点钱就可以,不知道您是否……?”

    “今天还是上午,还没有到吃中饭的时候,怎么铺子里面这么多人?”洪易早就看见了这条街上,吃饭的人特别多,马匹,马车,都络绎不绝,三教九流,各色人物都有,心中早就奇怪。

    一进酒楼的大厅,大厅里面也坐得满满的,几十座大桌子都是人,吵闹非常,洪易看了看,发现这些人穿着各异,有的身体明显强悍,衣服里面鼓鼓的,暗藏兵器,大吃大喝之间,若无旁人。

    “这么多人,一是咱们黄粱镇的黄粱米饭,天下闻名。二是最近南州古道上,听说很不安全,所以有很多人滞留在这里。公子,您是要到南方去么?走南州古道?”

    伙计一般把洪易往楼上请,一面解释着。

    “南州古道很不安全?怎么回事?”赤追阳眉头一皱,接问道。

    “听说古道附近的黑木山中,出现了妖怪。一到晚上就会出现害人,南州古道,几百里路,四面都是荒山,客栈也没有一个,要晚上歇息,就要露宿,这简直把自己身上的肉,送到妖怪口里去。”

    伙计一边回答着,已经上了酒楼顶层。

    酒楼的顶层,果然清净了很多,以精致的屏风隔断,做成了很多临窗的雅间,可以远望平镜如镜的雁江,令人心旷神怡。

    “妖怪?”洪易和赤追阳对望了一眼,都有些意外,他们要到南方去,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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