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杀”。不得不惊叹世道变迁之快,某些“官人”行为之卑鄙,灵魂之丑陋,手段之恶劣,计谋之阴险,下手之狠毒,场面之血淋,使我等凡夫俗子闻之色变,听之胆寒,心惊胆颤。好在吾等平时不与人争夺名利,甘于平凡,平庸,贫穷,不思进取,只求默默无闻当一个“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否则……
人之所以互相残杀,官之所以杀官,皆是因名利而生仇恨因仇恨而起杀心。人之一生名利是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是每个人所追求所企盼所希望得到的。就为这名利二字,有些人便不择手段,不惜操起杀猪刀,磨刀霍霍向他人。杀!杀!杀!杀他个人仰马翻,杀他个血流成河,杀他个天昏地暗。为达个人目的,为扫清前进路上的障碍,哪怕踩着别人肩膀,踏着他人尸体也在所不惜。凡是有碍自己前途命运的,格杀勿论。
但是,一方面要把对方杀了另一方面又要保全自己,这就需要讲究策略和兵法。虽然当官提倡“亲力亲为”,但这杀人之事却不能亲自操作,应提倡拐弯抹角,迂回曲折,借刀杀人为妙。既要把对方置于死地,从肉体上消灭,又要起到“明哲保身”的作用,保自己安然无恙。“消灭敌人是为了更好地保全自己嘛”。否则露出狐狸尾巴,把自己身家性命也赔上就太不划算了。
冤枉的是,官场连环杀中,有时竟乱枪走火,殃及无辜,要杀的未杀到,不该杀的倒被该杀的人给错杀了。有的甚至还是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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