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和他本人有着10元或210元钱的关系。
丁示田发现有部分选民领了选票和10元钞票后往口袋一塞就想往家里走。丁示田赶紧制止:“对不起,钞票可以放口袋,但选票只能放票箱,你不能往家带。”
有的选民说:“我想带回去和老婆商量一下。”
丁示田说:“这不行,你只能回去把老婆带到这里商量一下。或者是在家里先和老婆商量一下,商量好了再来领票。你如果带离现场就等于弃权了,这样你的票就作废了。我想你来的目的一定是想投某个人一票的,而不是来领一张废票的。”
那人连说:“是是”,然后就进了秘密写票处。
一个老人家跑到现场来找丁队长讨说法,说如果没给他一个满意的解释就要投诉到镇里和县民政局。
原来老人家的孙子将他的票一起领了,并代替他履行了“选民意愿”。因为选委会事先通过同是一家人的近亲属可以代写代投的规定。可那老人家却不同意孙子替他代笔,说未经过他同意,他也未授权给他。说他孙子是个好吃懒做的人,根本就不是和他同一条道上跑的火车,他肯定看在那200元钱的份上让王共武收买了。而他想投的人却是曾有福。
事情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找来他孙子进行质问,而他孙子却说是投了曾有福的,并信誓旦旦说可以和他去祖祠烧香,当着祖宗的面进行发誓。
旁边也有人出来为他作证,确实是投给了曾有福。老人家才将信将疑地看着他说了一句:“算你还有点良心。”才不了了之。
经过6个小时的投票,又经过2个小时的计票,选举结果终于水落石出:花钱买票的王共武落选了,弄得鸡飞蛋打。而不花一分钱的曾有福却高票当选,并且比王共武多出了一千多票!结果一出,全体工作人员和围观的选民竟报以热烈的掌声。有人唏嘘道:“真是人心所向,天意难违啊。”
从外地赶回的曾有福向在场的人深深鞠了三躬。有群众早已买好鞭炮在村部门口足足燃放了30分钟!
一个不是候选人的人能在正式候选人花钱买票的恶劣竞争环境中,在“另选他人”一栏内靠群众自发填写还高票当选产生的村主任,在这个县的村委会选举史上,绝对是厚重的一笔。这就是村民选举意识、民主意识、村民当家作主意识的觉醒和提高!丁示田不仅也为亲历这样的事件感动万分,感慨万分!
有意思的是,主任和副主任的当选人,竟是同名同姓,俩人皆叫“曾有福”。这也必将成为村委会选举史上的一段佳话。村民们无不感慨:“我们村‘真有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