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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华美篇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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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

    内务府和民政部曾担心有人会买回去对报纸大加损毁,会有大不敬行为,曾数次上书制止,但均为皇帝爽朗的笑声所拒绝:“即便是刊登朕照片的报纸,亦只是报纸罢了,小民阅后如觉不甚满意,可擦桌子,可包杂物,即便扔地上踩几脚也没什么了不起。”

    皇帝显然低估了他在民众中的影响力,除了极少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人群外,大多数人对报纸以及报纸刊载的内容持有异常恭敬的态度,甚至还有士绅专门在家里成立了供堂,将报纸头版装裱在镜框里,以便每日瞻仰、请安。报纸的售价并不便宜,标明售价为大洋5分(相当于2.5斤大米),但除了最初几张因报童不识货而原价卖出外,其余几乎每一张报纸都是溢价的。从1角,3角,乃至于喊到了1元都不愁销售。甚至几个月以后还有人从外埠赶来,不惜用30个大洋交换这样一份创刊号。

    通栏以下,却是比御容更为震撼的内容——由张之洞拟稿,以皇帝名义刊发的《罪己诏》。

    这是皇帝向天下认错的文字记载,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展现在众人之前,取代了原先遮遮掩掩、欲说还休的姿态。皇帝的态度很诚恳,一方面回顾了过去34年来的治国历程,痛陈“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殇气运者在一莽字,害百姓者在一躁字”的严酷事实,对34年来帝国的大政方针进行了根本『性』检讨与道歉——虽然明眼人都知道绝大多数方针并不是皇帝所做出的,但他依然大度地将所有责任揽在自己身上——“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另一方面,《罪己诏》再一次宣示了“大权统于朝廷,万机决于众议,庶政公诸舆论”的决心,重申了“世有万古不变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的认识,明确表示要根本上“改弦易辙”,“与陈腐弊惰病截然断绝”,特别注意“广行新政,加紧立宪”,号召“广开言路,踊跃献策”——允许官民通过信件或电报向报社自由表达意见且不受追究(但诋毁朝政,诽谤他人,阴谋颠覆者不在其列)。

    《罪己诏》之下,却是上谕九条,同样举世震惊,大意如下:

    第一条:明岁改元,称维新元年,大赦天下;

    第二条:发辫藏污纳垢、妨害卫生,有碍健康,去留与否由人民自主决定,巡警、新建陆军一律留短发——众人这才愕然发觉,御容中皇帝脑后的辫子早已不翼而飞;

    第三条:编练禁卫军,以荫昌为总办大臣,冯国璋为会办大臣领总教习,良弼为会办大臣领御前统领,载涛为考察大臣,领军、皇双俸,军俸同新建陆军,皇俸由内帑开支;

    第四条:新建陆军内部但以军礼为最高礼节,全甲胄之礼,准废除跪拜;

    第五条:皇室用度务必从简,暂以2000万两为常数,10年不变,10年后若国家财政仍未好转,仍然不变,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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