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营(低限制独立作战单位):
★构成单位:
(1)营部:1个连左右的编制(包括直属辅助单位)。
通讯班,医务班(小型占地医院),狙击小组,警卫班,侦察排,工兵排,直属车马队,占地后勤小队。
(2)步兵连x3
(3)直属机、炮连(辖三个机、炮排,一个弹『药』专供排)
(4)直属补给纵列
(5)直属均需单位
(6)辅助均需单位ii
(7)辅助行李纵列
★人员编制:
共计1000-1200人。军官15-20、士官100-120、士兵900-1000、战斗人员800-1000。
★武器配备:
重机枪x12
轻机枪x60
冲锋枪x70
手枪x200
狙击步枪x23
迫击炮x27
手榴弹按均需发放
乘马x30-50(摩托车开发后,可配备摩托车,营部可配备吉普车)
马车x60―100)
5、团(完全独立作战单位)
★构成单位:
(1)团部:1个营的编制(直属辅助单位包括:宣传队、直属教导队、新兵营、小型战地医院、直属战地后勤大队等战地辅助单位)。
(2)步兵营x3
(3)直属炮兵连(一般为58步兵炮,配备单独校『射』、观测、通讯、弹『药』补给单位。并入集团作战时,可将几个团的直属炮连集中使用。)
(4)直属特务连
(5)直属工兵连
(6)直属补给纵列
(7)直属军需单位
(8)直属下级作战军需供给单位
(9)直属行李纵列(汽车开发后,可配备一个汽车连)
★人员编制:
共计5000-6000人。军官150-200、士官700-800、士兵4、战斗人员4。
6、师(集成作战单位)
★构成单位:
(1)师部:两个营的编制(直属辅助单位包括:师参谋部、师直属情报处(辖初级间谍系统)、直属宪兵大队、直属驻地兵工生产体系、军官培养体系、邮局、后勤保证体系,大型医疗体系等等完善设施)。
(2)步兵团x3
(3)直属炮兵营(2个常规步兵炮连,1015门各类步兵炮;1个重炮连,3门中口径榴弹炮;1个直属供给连、观测、校『射』、通讯小队。)
(4)直属特务营(包含一个特种作战大队,两个特种侦查大队。)
(5)直属工兵营(包含一个舟桥连、一个占地维修连,两个常规工兵连。)
(6)完备的弹『药』、后勤保障体系。
★人员编制:
共计23人。
7、集团军/方面军(高级集成作战单位)
战时才组建的作战单位,人数一般在10万以上。步兵师35个,装甲师、重炮师等作战单位要看需求进行配备。
二、陆军装甲师
★部队构成:
(1)师部:1个旅部指挥连,1个摩托化制图分队,警卫分队(2挺轻机枪)
(2)坦克团x2
(3)装甲摩步团x1
(4)炮兵营x1
(5)摩托化重炮营x1
(6)直属作战部队
(7)军需处
(8)供给处
★【坦克团】
(1)团部:
1x摩托化通信排
1x装甲侦察排
1x装甲维修连
(2)坦克营x3:
1x装甲指挥连
1x中型坦克连
2x轻型坦克连
★【装甲摩步团】:
(1)团部:
1x团部警卫连
1x通信排
1x工兵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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