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大臣学习上行走等;另设总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若干人。
其中官员分总理和章京两级。大臣由一亲王总领,即为首席大臣。其他大臣则由军机大臣、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中指派委任,统称“总署大臣”。章京分为四级,从内阁、部院、军机处的司员中挑选,最初满汉各8人,以后人数逐渐增加。
【内务府】
内务府是清朝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为清代特有,始设于顺治初年。至顺治十一年(1654)仿明制改内务府为十三衙门;十八年,裁十三衙门,复设内务府。自此遂为定制。
内务府的组织渊源于满族社会的包衣(奴仆)制度,其主要人员分别由满洲八旗中的上三旗(即镶黄、正黄、正白旗)所属包衣组成。最高长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初为三品衙门,雍正十三年(1735)升为正二品,由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凡皇帝家的衣、食、住、行等各种事务,都由内务府承办。内务府直属机构有7司3院。
广储司,设总办郎中、郎中、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掌内府库藏,领银、皮、瓷、缎、衣、茶六库。
都虞司,设郎中、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掌内务府武职官铨选及畋鱼之事。
掌礼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赞礼郎、司俎官、司祝、司香、司碓、笔帖式、书吏、掌内廷礼乐及考核太监品极。
会计司,设郎中、员外郎、六主、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掌内务府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先用宫女、太监,亦由该司管理。
营造司,设员同掌仪司,掌宫庭修缮工程。
庆丰司,设员同掌仪司掌牛羊畜牧之事。
慎行司,设员同掌体育馆事,掌审谳上三旗刑狱案件。
上驷院,设兼管大臣、卿、堂主事、笔帖式、下分左右二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掌御用马匹。
武备院,设兼管大臣、卿、郎中、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掌制造器械。
奉宸院,设总理大臣、卿、郎中、员外郎、主事、良署主事、苑丞、苑副、委署苑副、笔帖式、书吏,掌景山、三海、南苑等处的管理、修缮。天坛斋宫,亦由奉宸院管理。圆明园、畅春园、万寿山、玉泉山、香山、热河行宫、汤泉(今昌平县东小汤山)行宫、盘山(今蓟县西北)行宫、黄新庄、(今良乡北)行宫,因与皇帝驻骅有关,俱归内务府委官管理。
此外,内务府还管辖有三大殿,管理慈宁宫、寿康宫处,御『药』房、寿『药』房,文渊阁,黄武殿修书处,御书处,养心殿造办处,咸安宫官学,景山官学,敬事房等。其中敬事房为管理宫内宦官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