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口狭窄,乃是死地,在此安营下寨,不妥啊!”
李雷冷道:“不入四地,如何杀敌求生?我这便是置之死地而后生!”
正说之间,忽见一彪军到,后面几张大旗,上书“曹”字。为首一人高约莫有一米六,细细的眼睛,长长的胡子,浑身玄铁精甲,一张血红色的披风,极其拉风,看那质地,绝不是普通的货色,很可能是蚕丝的!李雷瞧得口水都流出来了,自己不是一直期望搞个披风吗!
此人正是曹孟德,一路赶来,恰巧遇到刘备等人诉说其事,便以为李雷此刻必在通过葫芦口,谁知对方竟摆好架势,一时不好进攻,便勒马停住。
李雷见对方停下,心下大喜,根据生理学方面的知识,动物在急速奔跑的时候,不能突然停下来。突然停下来的话,并且不动的话,体力会大幅度下降!
策马,铿锵一声,青霜剑出鞘,李雷高声喝道:“身后便是葫芦口,敌人便在眼前,诸军何不努力冲锋?”
“杀!”彭脱大喝一声,策马先出,李雷随后率领本部人马也冲上去。
曹孟德一愣之间,挥手道:“杀!黄巾军颇多钱粮,杀死之后大家均分!”
“嗷!”
官军顿时两眼放光,呼喝着杀上来。
曹孟德的人基本上都是骑兵,李雷步战的优势便不能体现,忽然看见曹孟德距离自己就在不远处,刚刚挥刀砍翻一名黄巾兵。李雷掂起一把长枪,心中却盘算了起来,杀不杀死这小子?
不杀的话,那是放虎归山,这小子可不是什么善茬;杀了的话,以后的三国就没有那么好玩了,想来想去,三国演义的君主中,也就属曹孟德最厉害,现在要是把他杀了,以后岂不是无趣的很?
如是想着,李雷抖起长枪,杀入官军之中,他的枪法虽然远不如剑法那么厉害,但是好歹也是在鲜卑的血雨中历练出来的,而且参摩了不少麴义和典韦的杀敌经验。一时间杀入改官军重地,倒也无人能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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