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各个国家的语言都是从神龙语演化过来的,其实相差不大,罗羽天原来不太习惯这里的语言,但是相处了一段时间以后,也基本掌握神龙语了,和身边每个人交流起来,没有丝毫的困难,如果那些奥斯曼士兵讲话不是很快的话,他也基本上能够听懂。
由于蒙玛的身高体形非常特别,于是扮作了伤员,浑身都缠绕了白布,看起来像个木乃伊,为了达到最『逼』真的效果,他浑身都洒了鲜血,武器也换成了斧头,这是奥斯曼勇士们最喜欢用的武器。为了避免有些奥斯曼人过于无聊接近自己,罗羽天将每个人都打扮的相当的恶心,浑身血迹斑斑的,甚至还散发着恶臭,只要远远看到,就不愿意接近。
蒙玛和狼奇都觉得应该是昼伏夜行,在晚上走路比较安全,但是罗羽天持反对意见,他觉得应该是白天走路,晚上悄悄地宿营,理由是白天奥斯曼军队的警觉『性』低,容易蒙混过关,到了晚上,奥斯曼军队的警觉『性』提高,有可能会出现意外。最后,决定按照罗羽天的建议执行。
果然,尝试着走了两三天的时间,遭遇了好几拨的奥斯曼军队,要么就没有人搭理他们,要么就只是远远的打声招呼,狼奇装作垂头丧气的回答他们的问话,于是轻而易举的蒙骗过去了,好些奥斯曼人在他们背后悄悄地耻笑他们,显然是觉得他们的战斗力太弱了。到后来,他们八个人大摇大摆的行军,居然也没有被戳穿,大概是没有奥斯曼人会想到,居然有一小队的神龙帝国军队这么猖獗,胆敢在大白天招摇过市。
有了计划,还必须有计划实施的条件,提高小分队的战斗力是当务之急。罗羽天他们白天赶路,晚上就抓紧时间进行各项准备,重点是提高各自的战斗能力。为了确保战斗的胜利,战士们晚上都抓紧时间修炼太乙心经,并且将成就运用到实际招数中去,尽最大可能的努力提高自己的单兵作战能力。
同时,罗羽天还要传授他们各种各样的格斗技巧,尤其是单兵作战技巧和相互间的配合,还有小分队之间作战的互相配合,经常让他们一整个晚上根本没有时间睡觉,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用,到了第二天,走路的时候都昏昏欲睡的,显得格外的颓废,反而更好的蒙骗了奥斯曼人。
罗羽天个人的技艺越高,就越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团队的力量。他非常清楚,个人的能力是极其有限的,只有团队的能力才是无限的。他要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生存下去,只有依靠团队的力量。他现在就在有意识的组织一个小小的有战斗力的团队,尽管这个团队只有八个人,可是却已经拥有不可小觑的力量。
对于蒙玛和狼奇等人来说,罗羽天在太乙心经之外,还给他们打开了另外一扇大门,那就是武学的大门。罗羽天本身就是武术世家出身,从小就精研武术之道,几千年积聚下来的格斗技巧,岂是他们两个短时间内消化得了的?蒙玛既然喜欢用刀,罗羽天就给他详细指点用刀的诀窍,狼奇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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