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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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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根据户赀等等、地亩高下分派赋税额。

    定税时以缗钱计算,片收时以应缴钱数折纳绫绢等实物。从总量上说,户、地税现额并不少于租庸征收额。征收对象不分主户客户或民户官户,均在现居住地登入户籍。各户不以丁口,而以赀产(包括土地)多少分别户等纳税。

    户分九等,每三年考定。没有定居的行商,于所在州县按赀产的1/30征税。

    鳏寡孤独无纳税能力之家可免税。征税田亩以大历十四年垦田数为准。征收时间夏税不得过六月,秋税不得过十一月。

    看起来这负担并不大,可是其中却有两个问题,一是这是宋朝统治的税务,如今是蒲寿庚和这些大家族统治那税务就是他们说的算早已就翻了一番。

    二是这只是对于有地的平民来说的,像王老二这种没有田地的佃农来说和他们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反正他们上交也不是上交给朝廷。

    而所谓的佃农一般指旧社会无地位或少地的农民,被迫向地主,富农租地耕种,受到残酷剥削,没有土地或缺少土地靠租种他人土地的农民。

    在中国,他们主要是贫农,也包括佃中农和佃富农。佃中农和佃富农有较充足的生产工具和资金,主要是从地主那里租入土地,同时雇佣农业工人从事农业经营活动。

    佃农耕种地主的土地,但自有一定的劳动工具、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家庭经济。这种小私有者的地位,使他们具有一定的生产积极性。佃农是封建地租剥削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缴纳地租,并服各种劳役,遭受繁重剥削。

    佃农与地主之间存在着依附关系。以中国为例,战国时即已出现有依附关系的佃农。

    魏晋南北朝时,佃农庇荫于豪强地主,列入地主家籍,佃农要获得自由,必须经过放免和自赎等手续。唐宋时代,佃农阶层日益扩大,封建政权将他们列入户籍,取得封建国家编户的地位。

    从此佃农与地主之间的依附关系逐渐松弛。他们逐步取得一定的迁徙、佃田和退佃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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