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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四民并列古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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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是这‘桌腿’之论!”文祥略一沉吟,随即沉声道。

    “果然,知我者,博川也。”恭亲王笑道,“知林鲲宇者,亦博川也!”

    “他这个折子,最厉害的地方,便是以‘士农工商’四民喻为国之桌腿,缺一不可,真是绝妙文字!”文祥道,“那班书生,只怕又是辩驳不得了!”

    “上一次他那篇《西国圣道考》,便着实为难了这班人一回,彼等本不认同洋人为人,而洋人既遵圣道,则便不能讥以非类了。是故洋务办理,从此少了一大阻碍。”恭亲王叹道,“那时我还以为,文章立论能写到如此,已是极致了,不意今日他又更上了一层楼,把这‘士农工商’的桎梏也给破了!真真是天下奇才!”

    “是啊!士农工商,排列有序,视商为贱业,古以有之,而欲兴商利民,非破除此等陈腐之见不可!”文祥道,“而要破除成见,何其难也!谁知他林鲲宇竟能如此!吾等不如也!”

    也难怪恭亲王和文祥感叹,这“士农工商,商为最末”的成见,实在是为难了他们太久。

    事实上,东西方的早期文明都是重农轻商,对商业的厌恶是一个共同的早期传统。早期的西方也是一样:“对商业现象的鄙视――对市场秩序的厌恶,并非全都来自认识论、方法论、理性和科学的问题。还有一种更晦暗不明的反感。……对生意人的仇恨,尤其是史官的仇恨,就像有记录的历史一样古老。”象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把国民分为三等:第一等是哲学家,第二等是战士,第三等是商人、手工业者和农民。在中国,儒家孟子轻蔑地把商人称为“贱丈夫”。《孟子?公孙丑下》里便说:“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然而,指出“士农工商”为国之柱石的管仲。却是极其少数的重商主义者。管仲兴齐,用的正是商人的办法,司马迁评论他的当国之道时曰:“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

    但也正是管仲变法中有“四民分业。士农工商”的话,颇为后世熟知,也引起了最大程度的误读的。

    管仲把国民分成军士、农民、工匠、商贾四个阶层,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国语?齐语》记载,管仲规划士乡十五个,工商之乡六个。每乡有两千户。管仲认为,四民分业有四个好处:一是“相语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业的人聚居在一起,易于交流经验,提高技艺;二是“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对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营造专业氛围,使民众安于本业,不至于“见异物而迁焉”,从而造成职业的不稳定性;四是无形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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