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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回 案中案麻夫人死节 思中思水灵岳剥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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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亲王问灵岳道:“岳儿怎会怀疑是麻朗霸田,而不是叶家赖约?”

    灵岳道:“原因有二,一是叶峣夫妇之死,二是麻朗契约的纸张。”

    文宣王拿着麻朗那张契据,说道:“这纸张有何怀疑之处?”

    灵岳道:“康知县说麻朗是在巡行岭南之时与叶茂松签的买地契约。而岭南盛行毛边纸,毛边纸质地细嫩,柔软,韧性好,略带蛋黄色,吸水性强,容易吸干墨水,用来书写,字迹经久不变。若在岭南立契,应是毛边纸,而不是熟宣纸。只是岭南也有熟宣纸,或是麻大人巡行之时随身携带此纸也未可知,孙儿才要进一步查证此地契之真伪。”文宣王是水溶姑奶奶之子,乃是灵岳爷爷辈,灵岳因而自称孙儿。

    文宣王颔首道:“岳儿心细如发,思虑缜密,颇有北王之风。可喜水氏后继有人啊。”

    灵岳道:“老王爷谬赞,孙儿与灵川云游天下之时到过岭南,知晓岭南一些情状。老王与明王爷未去过,自然想不到此处,人理之然,非是小子思虑之事。”

    文宣王哈哈大笑:“小小年纪,盛名之下,还如此谦逊。好,好。”

    明王爷道:“叶峣夫妇之死有何疑处?”

    文宣王也道:“皇上听说叶峣暴死,就派人查过,仵作确准叶峣为溺水,不会有错。昨日又查证麻氏确然是自尽殉夫。有何可疑?”

    灵岳道:“叶峣溺水是实,然是失足,抑或被人推落水中要查证。麻氏自尽是实,殉夫未必尽然。二子年幼,尚待抚养,怎会弃之不顾?遗言用血书写,自有难言之隐,冲天之怨怒哀绝。‘念及孤儿’,令人玩味。”

    龙信道:“这四字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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