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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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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吃了呢?“王县丞,那些废渣也是‘肥’料,倒在稻田里不会影响粮食的生长的,王县丞还是试试吧”。

    见李烨坚持要将废渣倒在稻田里,王仁伯十分为难道:“这样吧,某只能给李典军一百亩的稻田做实验,千万不能告诉其他人,否则没有人会做这样的事情”。

    李烨知道自己现在是说服不了王仁伯,便改口道:“行,就用一百亩做实验,五十亩单独播撒废渣,五十亩废渣和麦饭石一起播撒,两块稻田做一个比较”。

    “可以,就按照李典军的意思办”,这时候,王仁伯也没有什么要坚持的,张口答应下来。

    新城第一期新开垦的农田有七万亩,经过四天紧张的收割,一共收获了近十二万石的粮食,其中有六万石粮食作为赋税上‘交’新城,极大的缓解了新城粮食供应的压力。在王仁伯带领下,新城第二期开垦的农田已经接近了八万亩,这样新城可以播种的农田已经达到了十五万亩,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新城年底将不再从外地购买粮食。

    新城年底预计可以收获二十五万石粮食,不仅可以满足新城一年的粮食供应,而且还能向大行城和大同江城供应多余的粮食。

    乾符元年七月二十二日,新城百姓还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的时候,第一部新城条例正式公布。很少有人知道李烨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公布新城条例,第一部条例中到底有什么内容,更没有人明白第一部条例对于新生的新城意味着什么。

    第一部新城条例一共有十六个独立的部分组成,其中第一个就是《新城公约》的发布,全文如下:“新城所有的百姓必须知道以下权利,这些权利生而有之,人人平等,上天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新城所有的百姓之间建立他们的城市与机构,而机构之正当权利,来源于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当任何形式的机构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新城百姓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机构;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百姓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机构,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百姓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机构。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机构企图把百姓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百姓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机构,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为了证明所言属实,出于对人‘性’的尊重和敬畏,必须把他们不得不宣布出来的原因,奉上天之神明的旨意。”

    《新城公约》全文四百二十八个字,主要内容是李烨起草的,但是遭到了监督机构和行政机构所有人的异议。他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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