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会都不肯下场的姑娘,懂什么?”
另一个专栏作家把矛头指向了她的外貌与性情。“一个乡绅家的三女儿,相貌平平,性情古怪,不爱交际,不合群。这样的女子,怎么可能写出那些书?她连舞会都不去,连男人都不见,她能写出什么爱情?她能写出什么人性?我并非以貌取人,只是——诸位不妨想一想,一个从未真正生活过的人,如何能写出生活?”
这话说得冠冕堂皇,底下却藏着明晃晃的刀子——你长得不够好看,所以你不配。你不合群,所以你不配。你是个怪人,所以你不配。
玛丽想起那些年在朗博恩的舞会上。
她坐在角落里,手里捧着一本书,看着那些转圈的人影。不是她不想去,是她不知道去了该说什么。那些年轻人走过来,笑着,说那些她听了无数遍的话。
她应付着,笑着,点着头,心里想的却是那些还没写完的故事。她不是不合群,她只是没有找到想合的那个群。
可那些人不信。他们宁愿相信她是个怪人,也不愿意相信她只是不想说话。
还有人说:“那些书里写的工厂、贫民窟、产褥热、甜酒,她一个乡绅小姐,怎么知道那些事?她去过工厂吗?她见过那些女工吗?她知道产褥热是什么滋味吗?不过是道听途说,拾人牙慧罢了。她听别人说了,记下来,写进书里,就成了自己的东西?这不叫创作,这叫抄袭。”
更离谱的是,有人说她找了枪手。说她从伦敦请了个穷酸的文人代笔,每本书付人家几十镑,署名却是自己的。还有人说她买了别人的稿子,说那些书本来是某个不得志的男作家写的,她花了一笔钱买下来,充作自己的作品。甚至有人说她根本不会写字,那些手稿都是请人代笔的,她连羽毛笔都握不稳。
一家小报干脆在头版画了一幅漫画。
一个瘦小的姑娘坐在书桌前,面前摊着一本打开的书。可她手里拿着的不是笔,是一面镜子。她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嘴角弯着,自得其乐。书桌上的稿纸是空白的,旁边的墨水瓶里插着一支羽毛笔。笔尖干干净净,一点墨渍都没有。
画的名字叫《女作家》。
那幅画是什么意思,所有人都看得出来——她什么都不会写,她只会照镜子。
那几天的伦敦,咖啡馆里、酒馆里、书店里,到处都在议论这件事。
有人信,有人不信。有人觉得可笑,有人觉得可悲,有人纯粹是看热闹。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那些骂她的人,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多。
他们像一群闻到血腥味的鲨鱼,围上来,转着圈。等着她露出破绽,等着她撑不住,等着她自己承认——是的,那些书不是我写的。
玛丽把那些报纸一张一张看完,没有生气。只是安静地坐在窗边。
伊丽莎白站在她旁边,脸色很难看。可她没有说话,只是站在那里,陪着她。
窗外那片草坪还是绿的。树丛在风里晃着,叶子绿得发亮。和昨天一样,和前天一样。可她知道,不一样了。那些字还在她脑子里转,转得她头疼。不是疼,是沉。那些字沉甸甸的,压在胸口,喘不过气。
可她不怕了。她只是有些累。
可那又怎么样呢。那些字,她会继续写。那些故事,她会继续讲。那些她救不了的人,她帮不到的人,她写下来,让更多人看见。
也许有一天,会有人读到她写的那些字,会想起她这个人,会说——她也曾是一个想好好活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