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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还好留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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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留手?”张启好笑的摇了摇头,只觉得王刚这小子傻的可爱,勇气可嘉,可惜现代可没有切磋的时候各安天命的说法,奉承的杀人犯法。

    而且警察杀人,杀的还是大明星的保镖,那就是罪加一等,若是张启不用留手的话,王刚这好看的身板,顶多算是大一点的沙包而已,但是一拳也足够打爆了。

    “行,该怎么打就怎么打吧。”张启不会好心的和王刚说什么会注意会留手之类的废话,张启的想法就是:凭什么要我自废武功,该怎么打,到时候看心情,你算哪根葱。

    先摇头,又狂妄的看不起自己,王刚觉得张启表现的得太过了,心想:“还真以为力气大就了不起啊,我就让你看看,力气并不是战斗的唯一胜利因素。”

    杨峰很有钱,负责包办杨峰此次演唱会的商家更有钱,所以给杨峰住的是总统套房,里面更是有一个健身房,倒是解决了切磋所需要的场地。

    见识过了张启的力气,王刚犹豫了一下,穿上了护具,很有沙包的觉悟,而观战的人为了安全,劝说张启也穿上护具,打伤倒还好,要是一不小心打死了,那可就闹大了。

    武者切磋,实力相差较大的反而不会打出真火,受伤的情况也少一点,反而是实力相近的两者比较容易出意外。

    打过架的都应该知道,打伤和打死其实只差在一线,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一拳砸在手上,骨折了,那是伤到了,一拳砸在脖子上,骨折了,那就是死翘翘。

    所以练武之人在切磋的时候,防护措施很重要,那些个重点部位更是包了层厚厚的垫子,动手的时候也会很注意不去攻击容易致死的部位。

    穿护具不止是保护自己,也是给对手起码的尊重,古人比武死得多,就是因为少了这个观点,而张启也没有穿护具的意识。

    不过入乡随俗,为了让大家放心,张启还是选择穿上,只是他没有脱去他身上的衬衫。

    “张队长,还是换一件衣服吧,你那件,施展不开。”王刚要彻底的打败完全状态的张启,以挽回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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