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工具的光,还未完全铺开,结构责任位核验的锋刃已抵到更高处。
HRG-STR-02A的对照封存匣,被安放在议衡殿内侧的透明舱中。刻码压痕的微弱弧线,在灯下几乎看不见,只有在特定角度、特定照度下,才会浮现出那一点极轻的纹路——与宗主侧主执印的刻码触碰基准高度相似。
不是签名,不是明令,只是一枚“默许压痕”。
可正是这种压痕,才最难处理。
因为它不构成直接命令,却构成事实上的允许。
若仅以副执印为止,掌心仍可被解释为“个别失控”;若压痕指向主执印,事情就不再是技术灰区,而是权力默许。
议衡殿内一片沉默。
首衡没有立刻行动。
他知道,这一步若处理不当,宗门可能出现真正的权力裂隙。
江砚却没有犹豫。
“默许,也必须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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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默许的存在性
江砚提出新的编号建议:
HRG-STR-03:默许压痕存在性编号。
默许不是签字,但压痕属于刻码触碰行为的一种形式。
既然刻码触碰纹路可被比对,那么压痕也应纳入触碰类别。
首衡缓缓点头。
编号生成。
接下来,是核验。
刻码压痕基准来自此前“合法触达登记”。
宗主侧主执印的刻码触碰基准编号为:
SEA-MD-01。
将HRG-STR-02A与SEA-MD-01对照,比对结果:纹路相似度达九成以上。
这不是绝对证据,却足以触发进一步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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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触达权限比对
江砚没有直接提出“冻结主执印”。
那样会激化冲突。
他选择另一条路径——触达权限比对。
“若主执印刻码压痕存在,需解释触达场景。”
因此生成:
HRG-STR-03A:主执印触达场景核验编号。
核验内容包括:
* 隐性回退席位申请书存放时间与地点;
* 主执印当日刻码触达记录;
* 是否存在‘会议工具调度席位’相关审批讨论。
机要监迅速调取触达日志。
结果显示:
在隐性回退席位申请书生成当日,主执印确有一次短时刻码触达会议工具体系节点,时间间隔与申请书存放时间高度重合。
触达行为未生成审批编号。
这意味着——
即便未正式签署,也存在接触与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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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开说明的门槛
首衡决定召开第二次听证。
编号:
HRG-STR-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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