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一点,也确实是因为想着讨好房东大姐。
再加上外面顾钊还在忙着,他还说改天有机会看能不能帮她再做一个写字桌。
宋明薇满心的敬佩,就说,还有什么是大佬不会的?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宋明薇没有像往常一样急着去进货,反而是先去了黑市。
其实现在黑市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见不得人了,小偷小摸已经转变为光明正大的做生意,只是大家都习惯了叫黑市而已。
在黑市可以买到不要票的米面粮油还有肉,所以家里有余钱的人都会时不时地往这里跑。
然后在回大院的路上,宋明薇成为了这条街上最靓的仔。
因为,她手上提着一刀肉。
“这人是谁啊,她手里的肉至少有两斤吧?是哪家的,这么浪费以后不过日子了吗?”
毕竟大部分人家,哪怕家里又不止一个工人,一个月可能也就不到一斤的指标。
再加上节俭惯了,这又不过年不过节的,很少看到有人一下子买这么多肉。
于是,宋明薇的举止一下子引起了众人的注目。
然后又看到她进了郭大姐的院子,顿时反应过来了。
“我说看到这人眼熟,这姑娘手上有钱,天天出去摆摊呢。”
也有人在嘀咕:“做生意真的这么挣钱吗?”
别人的闲言碎语宋明薇不知道,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她只知道,这一个晚上,大院里相熟的几个人围在一起吃了一顿热热闹闹营养丰富的晚饭。
之后,她继续按部就班地做着她的小买卖。
宋明薇的袜子生意越来越好,她开始琢磨着进一些别的东西。
比如头绳、发卡、小镜子之类的小商品,种类多了利润也更高。
这天下午,她在电影院门口摆摊,又遇上了宋锦绣。
这回宋锦绣是一个人来的,身边没有陆英杰。
她看到宋明薇,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来。
“姐姐……”
“说了别叫我姐姐,”宋明薇头都没抬,“欠我的钱带来了吗?”
宋锦绣咬了咬嘴唇,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块的、一张一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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