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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图穷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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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逻辑。

    “矛盾激化时,现场所有人并未因被害人存在人身危险!”

    胡广摇摇头,开口如实说道。

    “所谓的危险,均来于现场村民,与被害人个人无关。”

    危险来自村民,王强杀的却是李二牛,这明显不是所谓的正当防卫,更不是见义勇为。

    只不过......

    “公诉方。”

    “你方说危险来于村民,那我在这请问......”

    徐德皱起眉,他深吸一口气,语气中逐渐多了一丝丝火药味。

    “村民又为何会将危险加身于现场七名警方!?”

    说着,他也不给对方解释的机会。

    “是因为拐卖案!”

    “也就是说,威胁警方与被告人人身安全的究其原因,在于拐卖案!”

    “而拐卖案的核心违法人员便是死者李二牛。”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下定论:李家村村民与李二牛,因拐卖案与警方发生矛盾,被告人王强为保护警方与现场其余人员,与违法份子李二牛展开纠缠!”

    “最终,李二牛意图故意杀人未遂反致使其自身死亡,而我方被告人正当防卫。”

    此话一出。

    现场众人算是理解他的意思了。

    “这...好像是这个道理。”

    “等会,我脑子还有点绕,等会......”

    “公诉方那边...怎么皱眉了?那几个检察官在小声说什么?”

    “......”

    庭审席上。

    一个个来旁听的人,全都瞪大眼,忍不住低头小声交流。

    就连想记录案情的记者张夏,此时也忍不住放下纸笔参与讨论。

    “刘姐,我怎么感觉怪怪的......”

    一旁的刘姐:.......

    笑话,难道她这个十几年的老记者就不觉得怪吗!?

    “案子还没定论呢,继续看下去吧。”刘姐摇摇脑袋说道。

    .......

    “这小子在胡诌八扯些什么!?”

    公诉席上。

    检察官王巍挂着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一般看向徐德,随后又没忍住面向胡广。

    “难道他不知道,履行个人义务不构成见义勇为吗?”

    王强和王梅父子关系。

    从法例上,王强保护王梅是应该的,哪怕间接保护了其余人,但义务是首要因素,所以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徐德会不知道这条规定!?

    “这年轻人......”

    胡广眉头皱起,他总感觉徐德的图谋不再此处。

    可如果,对方压根没想争取见义勇为的话...那他提这四个字做什么?

    是想......

    恍惚间。

    就好似有一股电流在他脑海中乱窜。

    胡广眼睛睁大,瞳孔微微收缩,脑子里浮现出一个可能!

    他正准备开口,却不料......

    “被告律师,从法例上,王强对王梅的保护是义务,是应该要做的,而不是所谓的见义勇为!”

    “所以,案发现场虽存在胁迫关系,却与见义勇为无关,同时,此胁迫与死者李二牛也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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