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他们中级检察院的也是险些没反应过来!
活了四十多年了。
他还是头一次听说,有人面红耳赤,率先动手,随即杀人的行为也能算见义勇为的!
这律师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话啊!
“先看看。”
检察官胡广皱眉回了一句,旋即他看向徐德,高声回应道:
“整体分为六类。”
“警方、拐卖案受害者、被告人、被害人、被害人家属、李家村村民。”
闻言。
被告席上的徐德点点头,继续道:
“没错,一共六类人,暂且不提这事。”
“那么,再次请问对方,什么情况下,构成诉书中所说故意【故意杀人罪】?”
这种东西对普通人来说或许较难明确表述。
但在场的就没一个善茬!
胡广开口回道:
“根据《刑法典》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原文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放任。”
说到这。
胡广便将手中的文件举起,他指了指上面的文字。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王强,在明确知晓自身的主动行为,会导致双方矛盾爆发产生死伤事件却依旧不停止。”
“进而造成被害人李二牛的死亡。”
“因此,被告人王强符合第14条,间接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也会分类,并非你恨一个人,拿刀杀了他才算故意杀人。
如:‘我知道这事可能会死人,但我不管,死了就死了,我既不希望,也不阻止,结果发生我也接受。’这也算故意杀人。
王强的行为算是直接/间接二者都可以,联系口供与证据,胡广认为对方属于后者。
“被告方,你是否还有意见要发表?”
胡广双手交叉放在桌上,上升前压,皱着眉看他。
闻言。
徐德见好就收,他深吸一口气,开口道:
“公诉方,上述你方所讲......”
“完全与事实不符!”
与事实不符?
这可不是一句玩笑话,对于检察官来说已然算得上是人身攻击!
胡广这种人脸上刚流露出怒容。
对方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只见徐德忽的看向现场众人,朗声说道:
“根据公诉方所言,被告人王强,是因拐卖矛盾导致情绪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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