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敬拱手道。
他们都很担心,一旦偷袭失败,李风将会有性命之忧。
“各位族人兄弟,大家不必担忧,也不用再劝我。”
“我既然决议已定,就不会轻易改变。”
李风对公孙豹几人拱手道。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李风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杀野人大军一个措手不及。
谁劝他都没用。
“李英雄,既然如此,我等愿意与你一同前往。”
公孙豹以及身后的两个随从,纷纷向前一步站了出来,表示愿意与李风一起去。
他们都很佩服李风的胆识!
即便是上刀山下火海,公孙豹几人也在所不辞。
见几人视死如归,不怕流血牺牲,李风感到十分欣慰。
这些公孙部落的年轻族人,他们铁骨铮铮,血气方刚,战意十足。
有这样的年轻族人,何愁野人不灭,何愁公孙部落不兴。
李风要率领他们,对野人部落正式开战,剿灭那些畜生!
要将野人部落在岛屿上彻底抹去!
还他们公孙家族一个太平。
“兄弟们,都是好样的,你们不怕死,这一点我很敬佩你们。”
“只要大家同心协力,不怕流血牺牲,相信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将野人部落彻底灭杀。”
李风对着公孙豹几人拱手道。
他从心里也很敬佩这些年轻的族人。
这些年轻的族人,很勇敢,也很有勇气。
这些年以来,他们之所以被野人部落一直打压,屈辱卑微的活着。
就是因为他们,缺少一个好的领袖。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公孙天也年老矣,自然不能再率领他们对抗野人。
“李风英雄,兄弟们愿意随你同生共死,共同击杀野人,偷袭他们的大营,烧毁他们的粮草。”
公孙豹站出来,对李风拱手敬礼道。
他要誓死追随李风。
古人云,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
这一刻,在公孙豹的眼中,李风就是伯乐。
而他就是李风的千里马。
“李英雄,我们也愿意与你同生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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