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军人抚恤制度的紧迫性日益突出。如1937年,伤亡官兵609594人;1938年,伤亡官兵则上升为1220821人。与此同时,受恤人员的比例却极为低下。如1937年,受恤官兵8647人,抚恤比例为1.4%;1938年,受恤官兵14156人,抚恤比例仅为1.2%4。尤其是1938年,伤亡官兵人数居抗战8年之首,而抚恤比率竟然最低,显示国民政府的军人抚恤制度几近形同虚设。
没有完善的恤金制度,伤亡军人的利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得不到恤金补偿,伤残军人或遗族既不能从物质上,更无法从精神上体味来自政府的慰藉,这不利于舒缓战争给军人及其家属带来的困境。战争让军人付出生命代价,政府需要有意识地运用政治权力和组织管理能力,通过制度建构,丰富抚恤组织,完善恤金规则等,给伤残军人和遗族提供物质帮助,并给予精神抚慰,尽可能地稳定军人家庭,藉以减轻战争引发的风险。
抚恤在贯彻分配原则的过程中有不可缺少的地位,军人因抗战伤亡,家庭就失去了一个健壮劳力,必然影响劳动生产,减少家庭收入。政府每年从国民收入中拿出一部分抚恤金或恤护物资,符合国民收入与社会产品再分配的理论原则,这也是对军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可以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和物资待遇,稳定抗战军心,保证国家和社会安全。
国民政府怎么做陈锋不想管也管不了,但是在222师这一亩三分地上,这一切都得听他的,所以这个钱必须出,只有出了这个钱,士兵们才会无后顾之忧,到了战场上这是可以直接转化成战斗力的。
“师座,这个标准是不是有些...有些...”杨毅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陈锋看了看杨毅说道:“是不是士兵的标准有些高,而军官尤其是将官的标准又有些低?”
“是的师座,中央军的一个士兵阵亡后政府最多给予100元的抚恤,而且这个标准也只是在很少一部分的嫡系部队里实行,绝大多数的士兵死了也就死了,而我们一下子将标准提到300元,这必将给部队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另外就是中央军的一个陆军上将阵亡的话,家属将一次性得到3000元的抚恤金,以后每年还会得到1500元的年抚金。即使是积劳病故,可以获得一次性抚恤金800元。”
“另外由于军种不同,抚恤待遇也有所差别。空军作为一种特殊军种,在抚恤待遇方面要比陆军、海军高。以阵亡为例,空军上将一次性抚恤金为20000元,遗族年抚金为1500元;陆军上将一次性抚恤金为3000元,遗族年抚金为800元。空军上将的抚恤标准是陆军上将的近7倍。空军上等兵一次性阵亡抚恤金为1000元,遗族年抚金为105元;陆军上等兵一次性阵亡抚恤金为100元,遗族年抚金仅为50元,空军上等兵的阵亡抚恤标准是陆军上等兵的10倍,我们的这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