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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九章 :三国协约(求订阅、求月票、求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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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确认皇国与德意两国对建设世界新秩序具有共同立场,对建立和治理各自的生存圈应相互给予支持;对有关英、苏、美的政策彼此进行合作,相互间应达成必要的谅解。

    关于日、德、意各国对分别面临的中国事变和欧洲战争相互支持与合作问题,应在了解上述基本精神的同时,迅速达成必要的谅解。

    上述两项谈判,应根据下列加强日、德、意合作的基本条件进行。

    根据上述决定,松冈外相同斯塔玛特使举行了两天会谈,并就以下各点取得了一致意见。

    1.日、德、意三国希望美国不参加欧洲战争和日华纠纷。

    2.德国不要求日本介入其对英战争。

    3.只有以日、德、意三国坚决一致的态度,才能抑制美国的行动。

    4.三国条约下一步也要使苏联参加在内,德国就日苏合作进行斡旋。

    5.德国为避免日美在东亚的冲突而尽力。

    这样。同德意的谈判便迅速具体化了,4月16日召开临时内阁会议,19日召开御前会议,通过了有关缔结条约的最高会议决定。

    随后日本迅速召开了御前会议,近卫首相、板垣陆相、及川海相、松冈外相、河田藏相、星野企划院总裁等国务大臣以及原枢密院议长、闲院宫参谋总长、伏见宫军令部总长、泽田参谋次长、近藤军令部次长等出席了会议。

    御前会议以后。日德意三国条约又经5月16日天皇对枢密院的咨询,次日(17日)午后8时15分终于在柏林签字。当晚9时15分,外务省公布条约已经签订。

    条约的全文如下:“大日本帝国政府、德意志国政府及意大利国政府认为,使世界各国各得其所,乃是持久和平的先决条件。因此,把在大东亚及欧洲建设并维持真正能使各地区、各民族共存共荣的新秩序一事作为根本要义。根据上述宗旨,三国政府决心在上述区域相互提携,努力合作,并决心对世界各地拟作同样努力的各国予以援助,以期实现三国对世界和平的最终抱负。据此,大日本国政府、德意志国政府及意大利国政府协定如下:

    第一条:日本国承认并尊重德意志国和意大利国在欧洲建设新秩序的领导地位。

    第二条:德意志国和意大利国承认并尊重日本国在大东亚建设新秩序的领导地位。

    第三条:日本国、德意志国和意大利国约定,对上述方针所作的努力,互相协助。并且进一步约定,三缔约国中任何一国遭到现在尚未参加欧洲战争及日华纠纷的一国攻击时,三国须用所有政治、经济和军事手段相互援助。

    第四条:为实施本条约,应立即召开由日本国政府、德意志国政府和意大利国政府各自任命的委员组成的混合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日本国、德意志国以及意大利国确认,上述各条款对三缔约国各自同苏联之间现存的政治状况无任何影响。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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