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握在手里,珍而重之。
“马也没惊,你进了帐篷怎么知道狼来了?”刘愈问。
“每次有狼靠近,都能闻到他们身上的腥臭味,你没注意吗?”
刘愈心说还真没注意,可能是草原人鼻子比较灵敏。话说嗅觉是随着人类的进步在退化状态的,刘愈的嗅觉很一般。
说着缇木尔从脖颈上拿出用细绳串起来的一枚狼牙,她的那枚要大很多,应该是狼王的牙齿。两枚刚撬出来的狼牙没有钻孔,她也就是用绳子绑好,跟原来的一起挂在脖子上。
“狼牙是我们草原女孩子的护身符,我带回去给我的两个姐妹,她们以前就羡慕我有狼牙。”缇木尔笑着说,突然发现刘愈在看她,撅起嘴道,“别指望我给你,狼牙是女孩子佩戴的,你们男人把狼拐挂在腰上就好,自己挖!”说着很放心地把刀扔过来,刘愈又还给了她。
如果是好的狼髀石,刘愈不介意佩戴,但让他自己挖他可没那兴趣。而他也没打算去品尝狼肉。
第二天,两人继续上路。
再往北,路开始变得平坦,山也渐渐到不可见,刘愈也不知道缇木尔是怎么辨别方向的。她就是那么一路走,好像一只小狼一样能在千里之外找到回家的路。刘愈怕的是她其实已经迷路,真的把自己拐带到西伯利亚去。
结果在一场大雨后,缇木尔张望着四下空旷的原野,神情有几分呆滞和恍惚,哭丧着脸道:“迷路了。”
刘愈听了差点崩溃。要迷路早点迷也好,现在进入草原已经有二十天,眼看就要到九月。话说北方草原的寒冬最多还有一个月就要到来。
“你这一路怎么辨别路的?”刘愈把一路上最关心的问题问出来。
“我就是判断了方向,往北走!”
刘愈心说现在糟糕了,实在不行只能折道向南了,如果这么回去,不但战事上他丝毫帮不上忙,还可能因此耽搁时间,导致突厥东山再起。更要命的是,他还要当一个月的野人,这往南走,还不定走到阿富汗黑海去了。
刘愈带着极大的郁闷,正要想办法先跟后面跟踪的斥候队联系,缇木尔又突然欢呼着指着远处的一片小溪道:“那有河,应该是往丘木河的,我们沿着河走,也许……能找到我们达尔多部族。”
听到“也许”两个字,刘愈本来重燃的希望也感觉再次破灭。这小乞丐太不靠谱了。
沿着河,并没有找到缇木尔所说的“丘木河”,那不过是一条很普通的小溪,最后小溪没有汇集成江河,而是注入一片不大的湖水中。
就在当日黄昏两人想在湖边上露宿,突然远远地看到有骑兵队的身影。马蹄声轰鸣,缇木尔当即站起来,远远眺望了一下。
“是你们达尔多部族?”刘愈问。
缇木尔的脑袋像是拨浪鼓一样连续摇动几下,哭丧着脸道:“我们达尔多部族围猎的阵势跟他们不同,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哪个部族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