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吼!小爷来喽!”
霍病一脸张狂,把原本横在马上的大顺朝战旗绑在马头上,虽然马的冲势因为战旗迎风的阻力有所减弱,但现在正是与敌军肉搏相见之时,冲锋的快马已经无碍于战局的发展。
距离金尧城已经不到十里,这也正是困城的外围极限,突厥人临时抽调了几千骑兵来阻击这支突然冒出的大顺朝军队,本以为这不过是一队散兵游勇,可当一些零散的队伍靠近他们,纷纷被打落下马,他们才真正提起重视,可没有给他们太长准备时间,甚至连从其他方向调来的骑兵还没到迎击点,这群红色的狼,已经在一个张牙舞爪小子的率领下,与突厥的骑兵混在一起。
长距离的作战,有火器的朝廷军或许会有一些优势,但短兵相接,没人会相信他们还能那么横。但事实就是那么出人意料。
一个迎风飒飒一身红衣的小将,一马当先冲锋在全军最前,突然将手上长长的马缰捆在腰间,一蹦从马上跳了起来,直接站在马上驭马疾奔,这骑术,即便是突厥中最精良的骑手也为之惊骇汗颜,接下来的一幕,更令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小子将腰间的两把佩刀抽出,踏在脚下,手中没有那令人胆寒的长筒火器,而是一个个小小的精致的小玩意,抽出一支,砰砰砰响几枪,响几声从马上掉下几个人,随后手上的东西一扔,然后又取出两把左右开弓,连续不断,遇神杀神遇魔杀魔,把整个突厥人都打傻了。
突厥人何曾见过这般架势,真是弹指间樯橹灰飞烟灭,不需要搭弓上箭,不需要填充火药,只要被这人的目光所及,性命就要堪虞。
有些本来跃跃欲试准备将这小子擒获的突厥将领,见到这架势也远远避开不敢靠近。
杀神一般,只有仰视的份。
传说中横刀立马,那说的是马立在地面上,一跃而起,刀过人亡。这次令突厥人也见识了什么叫真正的“横刀立马”,用霍病的英勇来解释这词更加贴切:人立在马上马缰绑在腰间,脚下踩着横刀,双臂张开一脸狂笑,双手拿着一响便要人命的武器……
单单这群狼的一只头狼,就让突厥人招架不及,更何况他身后还有四百只汹涌的狼群。虽然枪骑兵所用的只是普通的长枪,但他们却可在马上疾奔中射击娴熟,不但准确,而且退弹上弹一气呵成。而之前闵少顷的军队,虽然装备了火器,虽然很多人的射击手法也不差,但那只是在地面上,在马上,他们跟一个普通的士兵无异。
四百骑兵一路杀近城下,距离不到三里。
金尧城城上,大顺朝士兵见识到了令他们毕生难忘的一幕,只见远远的一张大顺朝龙旗在迎风招展,龙旗所掠过,但凡突厥人的营地,突厥人的营地便升起大火,路过突厥人的骑兵,突厥人便死者相籍。闵少顷呆呆地看着那身影许久,终于才惊呼一声:“少武将军!”
对于霍病,闵少顷也终于不敢再抱着一种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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