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打量着二人,忽然看了看两侧众官道:“我听说你们谁手上有个和尚,向来武勇异常,曾单枪匹马连毙匪寇五十九人,把他叫来和这二人比划比划如何?”
折冲都尉司马战恭恭敬敬的走了出来,略带几分得意的说道:“世子所提,乃是下官的亲兵队长高琼。”
王肃观心头一震,高琼那光头原来是个和尚,可是他有那么厉害吗,单枪匹马连毙匪寇五十九人,只怕那些匪寇真是泥捏的。
公羊仲彦脸上流露出兴奋之色,不过毕竟得自重身份,压制着自己的情绪,说道:“将他唤来,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有多厉害。”
司马战得令而去,转眼间便带着高琼返回,想来高琼就在附近,没有离他太远。
这时,黄大力在王肃观的耳边小声嘟囔起来了:“大人,俺天不怕地不怕,可听说和尚都很厉害的,要是俺打输了,给你丢脸怎么办。”
王肃观自信的笑了笑,小声回应道:“以己之长攻彼之短,不会输的。”
黄大力有些发懵,什么长啊短啊的,是一个字都没听懂,刚想细问,却听到公羊仲彦已经开口了。
“你们自己看看,想怎么比吧。”公羊仲彦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似乎也想跟这几人较量一番。
不等高琼回话,李大同已向前走出一步,自信满满的道:“草民跟他比刀法,比胆量。”
高琼眉头一皱,比刀法就比刀法呗,为什么还要比胆量,莫非他是想跟自己生死相搏,不禁叹了口气,眼中流露出几分悲天悯人的神色,那表情,仿佛在说,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不懂得珍惜生命呢。
李大同却嘿嘿一笑,像个野猴子一样往世子跟前走了两步,伸手要道:“世子,可否借我一把匕首。”
公羊仲彦虽然诧异于他的无礼与胆大,不过看比试的心胜过一切,根本没有在意,顺手从腰间摸出一把牛耳尖刀,交到李大同的手上。
李大同谢过退下,细看匕首,倒吸一口凉气,匕首的刀柄上面,镶嵌着一颗龙眼大的明珠,明晃晃的白刃旁边,镀着金纹,锋利不锋利,倒是其次,反正这把匕首充满了贵族气息,价格绝对不菲,万一待会儿弄坏了,自己如何赔得起。
早知如此,他就应该自己带把剥兔子用的匕首进来了。
这时,高琼在旁边说道:“请世子移驾……”
李大同惊醒过来,将乱七八糟的想法抛诸脑后,摇头道:“不必了,在这儿看就成。”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下,李大同说了一下他是想如何跟高琼比胆量、比刀法的。
二人的左手叠放在桌上,五指分开,李大同会用匕首快速的在指缝间插,只要失手,二人的手指都会被牛耳尖刀切断。
公羊仲彦听得兴奋起来,早就察觉到王肃观的缺了一根食指,这时打趣道:“王校尉的食指,不会是在跟李壮士玩这个游戏时切掉的吧。”
王肃观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煞气,那是他断指立誓的证据,他当然不会说出来,强笑的回应道:“自然不是了,大同的刀法,是绝对不可能失手的。”
说话之间,李大同已经把高琼的手按在了桌上,深深吸了口气,匕首翻飞,但见金光闪耀,如小鸡啄食一般在指缝间动了起来。
匕首越动越快,周围渐渐安静了下来,除了刀入木头敲出的声音,再无半点声响。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虽然与自己无关,但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仿佛那在白刃旁放着的手是自己的一般。
当事人高琼浑身冷汗淋漓,心跳的速度都赶得上千里马了,刚才挨不过面子,这才答应陪李大同玩刀子,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一个人出刀可以这么快,而且刀刃旁边放的还是自己的手。
大哥你可悠着点,慢一点没关系的,千万别失手,那可是流血的代价。
噔噔……
刀插桌面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最后连成一片,如奏起了一曲荡气回肠的乐曲,铁蹄铮铮,万马奔腾,没有半点停滞,高琼终于忍不住尖叫了出来,可众人听到的只有那连成一片的“噔噔”之音。
刀光连成一片,化作金色残影,“噔噔”之音越发高亢,仿佛进行着最后的冲刺。
终于,残影隐去,一声脆响,“噔噔”之音突然止住,众人这才如大梦初醒,回过神来。
桌上,两只手依旧叠在一起,毫发无伤,掌下木桌,却已被李大同刺穿,流出五道掺杂在一起的无数刀痕,牛耳尖刀插穿桌面,钉在了拇指与食指间的刀痕处。
刚才的一幕,实在太过震撼了,玩刀子玩到李大同这个份上的,只怕再无第二人。
高琼的尖叫声也终于停了下来,摸了一把冷汗,虽然刚才实在是有些丢人,但是李大同的刀实在是太危险了,几乎都听不到敲击桌面的声音有什么停滞,他担心自己的五指被砍,惊叫出声,也是可以理解的。
李大同也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放开高琼的手,退到一旁,躬身道:“草民献丑了。”
这时,以公羊仲彦为首,全场爆出一迭声的掌声,显然李大同所表演出的惊心动魄的一幕已经引起了所有人的承认。
高琼实在是有些无地自容,不说其他,就说自己刚才不争气的大叫,已经彻彻底底暴露了自己的胆怯,算是输给了李大同。
虽然明刀明枪的打,李大同未必能打得过自己,但是他出手实在太快,刀法应该也不错,要真动起手来,高琼也没有把握打赢他。
刚才的交锋,可以说是高琼输了。
王肃观站在一旁,微笑着冲李大同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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