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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天地有序,循道而行的规矩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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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是“忠义理”的终极依据,是天地万物的运行规律,也是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则与伦理秩序,即“天理”“道理”“伦理”。古人认为,“理”是宇宙本源,先于万物而存在,天地因“理”而有序,人间因“理”而有常,“忠”与“义”皆需顺应“理”、符合“理”,否则便是“愚忠”“盲义”。程朱理学将“理”阐释为“天理”,认为“存天理,灭人欲”,要求人的言行符合天理道德,不被私欲蒙蔽;而在传统伦理中,“理”具体体现为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伦理规范,是维系家庭、社会、国家稳定的根本准则。

    “理”的核心在于“循道而行、合乎分寸”,包含三层要义。其一为天理,是不可违背的自然与道德规律。古人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天理昭彰,报应不爽”,认为善恶终有报,违背天理、作恶多端者,必遭天谴;顺应天理、行善积德者,必得善终。这种“天理观”,约束着人的行为,让人不敢肆意妄为,始终心存敬畏、坚守良知。比如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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