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一滑,差点摔倒,赶紧稳住身子,眼镜歪了也没顾上扶。
“你这是侵犯隐私!”他声音发抖,“非法录音!我要告你!”
“八三年《民法》第三章第十条,公共区域非密闭空间,不构成隐私侵权。”刘海把录音机关掉,揣回兜里,“你要真想告,咱们去派出所录口供,我连原带子一块交上去。”
没人笑,但有几个学生低下了头,肩膀微微耸动。
郎强站在原地,脸一阵红一阵白。他张了张嘴,最后挤出一句:“开个玩笑,你们较什么真。”
说完,他转身就走,步伐越来越快,公文包撞在腿上啪啪响。走到文科楼拐角时,他踉跄了一下,手撑墙才没摔,最后消失在转角阴影里,连背影都显得狼狈。
人群没散。
“原来是他自己在背后搞鬼。”
“还说别人煽动,他自己才是煽动王。”
“怪不得早上有人说‘别闹大了’,原来是有人提前打招呼了。”
刘海没再说话。他看了看四周,从帆布包里抽出一盘录音带副本,递给广播站值班的学生:“如果有人问起真相,可以听听这个。”
那学生接过带子,点点头,一句话没说,转身朝广播室方向去了。
刘海转身往主路走。阳光照在他背上,工装裤后兜露出半截自制扳手的金属头。路过公告栏时,他瞥见新贴的一张纸条,字迹陌生,写着:“原来笑着说话的人,才最该提防。”
他没停下,也没回头。
主路上人来人往,有学生拿着笔记本追上来想问录音的事,也有认出他就是作者的,远远喊了声“刘哥”。他一律点头,不回应,脚步没停。
走到机械系教学楼楼下时,他抬手看了眼手表:十二点五十三分。离下一节课还有七分钟。
他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轻轻摩挲着录音机外壳,走进教学楼大门。走廊尽头的窗户开着,风吹动窗帘,像有人在招手。
他没理会,径直走向自习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