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头拉的选票,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在这个地方也是颠补不破的真理。
“白长了这么大的个子,一看就是个软蛋。”
李天远鄙夷的看了一眼秦风,说道:“去那边蹲马步,然后背监规,晚上爷要检查,错一个字就别吃饭了。”
这些半大孩子虽然不懂得什么叫做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但是他们整人的手段却是不少,每个新进来的少年,都会被惩治一番。
“是,老大!”
秦风表现的很温顺,带着妹妹流浪了四五年,他什么样的白眼没有遭受过?如果事事反抗的话,怕是早就被人给打死掉了。
更为重要的是,秦风不愿意暴露出自己会武术,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过多的展露自己,对秦风的逃跑大计没有什么好处。
秦风的表现让李天远等人感到很是无趣,秦风摆着马步摇摇欲坠的样子虽然很可笑,但居然一直站到了吃晚饭,让李天远也没找到揍这小子一顿的由头。
晚饭倒是吃的还不错,比看守所要好多了,两菜一汤一荤一素还有一盘咸菜,馒头管饱,只是那盆荤菜,被李天远端在了自己的面前,只有几个和他关系好的人可以吃到。
对于秦风而言,就是啃咸菜吃馒头,那也是很好的待遇了,对于李天远几个人不断挑衅看着旁人的目光,秦风一直都在低着头。
吃过晚饭后,少年们被集中到了一个大房间里,统一观看新闻联播,在这个房间里,集中了劳教所东区十二个监室,一百多个少年。
每个监室的少年都是坐在一起的,用的是那种塑料小板凳,不过电视室的气氛似乎并不是太好,一些少年都在相互瞪着眼睛。
“老大,那姓吴的又拿眼睛瞪你,咱们干他吧?”
经过一下午的相处,秦风知道说话的这个人叫江平,是犯盗窃罪给抓进来的,这小子很有眼色,擅长溜须拍马,所以进来后一直跟着李天远,没有吃过什么亏。
至于李天远,在秦风眼里,只是个没脑子的家伙罢了。
李天远今年十六岁,是石市本地人,在六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爹娘各自组建了家庭,谁都不愿意要他这个拖油瓶,李天远就一直跟着爷爷长大。
由于爷爷年龄大了,也管不了他,十一二岁的时候李天远就辍学了,跟着一群比他大四五岁的社会小青年厮混,在那种氛围里,又怎么能学得了好?
最开始的时候,李天远还只是跟在那群孩子后面摇旗呐喊,逐渐胆子也变大起来,打架的时候也敢往前冲了。
在李天远这个年龄,感觉横着膀子走路,被别人害怕,是很威风的一件事,加上还能从一些学生身上敲诈些钱财,李天远对这种日子十分满意。
在李天远十五岁的时候,由于身体强壮敢打敢拼,他已经成为那个小团伙的老大了,而欲望,也在这个孩子心中开始膨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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