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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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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都轻快了几分。

    转眼到了文化沙龙的日子,伍六一正好去问问陈建工的写作进度。

    路过正觉寺,伍六一打眼一瞧,这家常卤面的招牌已经换成了六面寿面馆。

    店门口的人比从前多了不少,说不清是正巧赶上了客流高峰,还是换了招牌真的引来了更多食客。

    这次的燕大门口的门卫不是那位大爷,而是位中年男人,伍六一如法炮制,趁他犹疑之际,再次混了进去。

    可当他见到陈建工时,还是忍不住吓了一跳,对方头发乱糟糟的如鸡窝,脸上泛着一层油腻,双眼布满血丝,可精神却很好。

    “建工,你这是?”

    “过瘾!真的过瘾!”

    看着入魔的陈建工,伍六一哭笑不得,他不会把未来的作协副主席、文坛的骨干作家给搞成写爽文的了吧?

    “你写多少了?”

    “《犁头记》快写完了。”陈建工应道。

    伍六一又惊讶了一番,这《犁头记》按他的预估,起码能写六万字,一多半起码是五万字了。

    这才过去将近一周,也就是说,在这个手写的时代,陈建工是日更七千字。

    即便是有了大纲,堪称触手怪了。

    据伍六一所知,也就是莫岩和郑渊洁有这个手速了。

    莫言35天手写完了28万字的《天堂蒜薹之歌》,后来用电脑43天完成43万字的《生死疲劳》。

    郑渊洁写《皮皮鲁外传》时,也都是每日万字。

    羞愧点娘万千扑街作者。

    “建工,你每天睡觉么?”

    “睡觉啊!每天能睡两三个小时,不睡没思路,我按照的你的大纲进行了一定量的改编,你帮我瞧瞧。”

    两三个小时,伍六一真怕他猝死。

    “你要不歇歇吧,起码洗个脸,一会儿不是有文化沙龙么。”

    “噢,对!”陈建工一拍大腿,“你不说这事我都忘了,那你先看着,我去洗把脸。”

    说完,就把稿子塞进伍六一手里。

    伍六一坐在他的位置上,看了起来。

    整篇是用圆珠笔写成,对于这种长篇写作,圆珠笔确实比钢笔方便太多。

    不需要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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