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碗里面是青麦粥。
村长的话里带着浓重的关中腔:“昨天俺看到地头有片麦子还没熟透,就顺手割了回来,想着给儿媳补补身子的。
结果小郎君昨天抓了野鸡,还一人给了一碗,这些青麦就没用上,这也磨不成面粉,干脆就煮了粥。”
孙思邈摇头:“你们弄点粮食不容易,端回去吧,你家儿媳才怀孕三个月,时间还长着呢,待会让这小子再进山一趟就行了。”
结果他刚说完,张绍钦就从村长手里接过来一碗,哐当就倒进嘴里半碗,嚼着里面还没完全成熟的青麦,一边朝村长竖了个大拇指。
“不错,这东西还挺好喝的!”
村长见张绍钦接了碗,就从自己妻子手里拿过另外两个碗,又塞给了两人,就匆匆离开了。
老孙瞪着他不满道:“你又不缺吃的,非吃人家这一口东西干什么?你没听到这是人家给怀孕的儿媳准备的吗?”
张绍钦端着碗又是哐当一下,剩下的半碗青麦粥就又进了嘴里,他端着碗挤出房间,毫不在意的说道。
“谁家拿麦子粥给孕妇补身体?”
老孙脸黑了:“你以为他是你们那的村长吗?每天大鱼大肉?这就是家普通农户,你看不上这些东西,不代表对人家不重要!”
“没事,我待会再进趟山,回来的时候分他们点,保证给他孙子补的跟小牛犊子一样!”
老孙见他这么说,也就松了口气,不然他就真的会觉得这家伙不光是皮了,而是人品有问题。
而这时旁边屋门也被推开了,李襄挽着头发走了出来,张绍钦走过去把手里另一碗青麦粥递给她:“起来了,早饭。”
李襄俏脸微红的接了过来:“谢谢张大哥!”
“嘿嘿,不用谢我,回头谢村长吧,这是人家给送的早饭。”
老孙在屋里听到这话嗤笑一声,心中暗骂一声白痴!
村长对张绍钦尊敬的一个原因其实是,他虽然穿着一身麻衣脚上是一双老孙手编的草鞋,长发也被他随便用布条成了一个马尾辫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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