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的长安,寒气砭骨,但东宫显德殿的书房中,却因炭火充足而暖意融融。太子李弘端坐在宽大的书案后,身上裹着一件紫貂皮裘,略显苍白的脸上带着专注的神情。他面前摊开的,并非经史子集,而是一摞经过挑选、抄录的奏疏摘要。这些奏疏来自尚书省、中书门下,内容涉及地方水旱灾情、刑狱案件复核、漕运损耗、边镇军需等具体政务,是武则天特意命人挑选出来,给他“见习”的。
李弘今年已满二十岁。按制,太子加元服(成年礼)后,便应更深入地参与朝政,学习治国之道。自去年秋始,武则天便有意识地让他接触一些非核心的政务文书,并定期召他问对,考较其见解。李弘的几位老师,如太子宾客许敬宗(兼)、太子左庶子李安期、右庶子张大安等,也时常为他讲解时政,分析利弊。
然而,真正深入接触这些繁杂而具体的政务,对自幼生长于深宫、接受严格儒家经典教育的李弘来说,仍是一种全新的、甚至有些吃力的体验。经书上讲的是仁政、德治、王道,是抽象的原则和理想化的先王典范。而眼前这些奏疏,呈现的却是实实在在的难题、互相冲突的利益、以及迫在眉睫的抉择。
比如手中这份来自河南道汴州(治所今开封)的奏报,提及今冬酷寒,黄河部分河段出现凌汛,威胁堤防,请求朝廷拨付钱粮,征发民夫加固堤岸。这看似简单,但涉及钱粮从何处出?是动用地方常平仓,还是申请中央调拨?征发民夫,是在当地征调,还是从别州调配?时近岁末,农闲时节,征发民夫是否会影响来年春耕?若拨付钱粮,又如何确保能用到实处,不被胥吏克扣?这些问题,经书上没有现成答案。
李弘提起朱笔,在旁边的笺纸上写下自己的初步意见:“凌汛事急,关乎民生,当速处置。可令汴州先开常平仓,并动用部分州府公廨钱,就地采买物料,雇佣民夫抢修。若仍不足,再行奏请。需严令刺史、县令亲临督工,御史台遣员巡查,以防虚耗、贪墨。” 写罢,他觉得似乎还不够周全,又蹙眉思索。
这时,侍读的太子司议郎,一位新近选拔的年轻官员,小心翼翼地提醒道:“殿下,动用公廨钱,恐影响州府日常用度。且雇佣民夫,所费甚巨。或可考虑徭役征发,按律,每丁岁役二十日,今冬严寒,农事已毕,或可提前征发来年春役,以工代赈,既修河防,亦安贫民。”
李弘闻言,眼睛微亮:“以工代赈?此议甚善!既可省却部分钱粮,又可惠及贫苦,防其冬日饥寒生事。” 他提笔修改了自己的意见,加入了“可酌行以工代赈,提前征发部分春役,厚给口粮,勿使失所”等语。
处理完这份,他又拿起另一份,是刑部和大理寺关于数桩死刑复核的奏报。其中一案,是雍州某县民,因田土纠纷,愤而杀死邻人,按律当斩。但该犯年逾六十,且邻里证言,死者平日多行欺凌,县令初判亦认为“事出有因,情有可悯”,但州府复核维持死刑,刑部与大理论也拟照准。
李弘看着案卷,心中不忍。儒家讲“恤刑”、“慎杀”,《论语》有云:“子为政,焉用杀?” 他提笔在旁批道:“耄耋老人,激愤杀人,虽罪无可逭,然究其缘由,死者亦有过失。且县令初判已见怜悯。律法不外人情,是否可酌情减死,改为流刑,以彰陛下好生之德?”
批注完这几份,李弘已觉有些疲惫,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他自幼体弱,虽经精心调养,但精力终究不如常人。内侍连忙递上参茶,他饮了几口,略作休息。望着案头还有厚厚一叠文书,心中不禁感慨,原来每日母亲要处理如山般的政务,竟是这般劳心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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