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老板,我们有眉目了。起初我只是怀疑,但现在可以确定——那些绑匪本身就是雇佣兵,而这枚匕首图案,正是他们的标志。”
孔天成知道,在雇佣兵公司尚未合法化的年代,世界上曾存在一些非正式的雇佣兵组织。但他并不清楚,其中某些组织并非固定编制,而是根据任务需要临时集结人员。能够发起这种召集的人,无一不是业内顶尖的存在,就连罗伯逊这般声名赫赫的人物,也尚不具备这样的号召力。
而这枚匕首图案,归属于一个名叫汤马斯的男人。此人出身军旅,后来成为雇佣兵界的传奇人物。正是他首创了“因任务而聚,事成即散”的模式,堪称整个行业的巅峰代表之一。
“老板,这次绑架属于汤马斯的个人行动。”罗伯逊分析道,“我们认为,他的目的未必只是金钱,更大的动机可能是为了重树声望。否则,信上的标记不该是匕首,而应是‘野鹅’才对。”
“野鹅”二字一出,孔天成神情微动,似是触动了某段记忆。
“汤马斯……野鹅……”他低声重复数遍,随即问道:“你们说的这个汤马斯,全名是不是汤马斯·迈克尔·霍尔?”
罗伯逊一愣,随即点头:“没错!老板,您也认识他?”
全都对上了!孔天成前世曾在一段时期内痴迷于研究雇佣兵相关的历史,查阅过大量资料,因此清楚那段特殊时期里存在的秘密组织。
这位汤马斯曾在战乱年代以“野鹅俱乐部”的名义招募佣兵,借战争大发横财。他从不关心正义与立场,哪里有利可图,便出现在哪里,彻头彻尾是个毫无人性的狂徒!
但换个角度看,也正是他奠定了现代雇佣兵组织的基本形态。按孔天成的记忆,此人应在去年于某国机场与执法人员爆发枪战,飞机落地后被捕,判刑十年。怎么如今又现身作案?
据罗伯逊等人提供的情报显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