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阳光明媚,不知名的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的叫。
郑欢端着一身衣服走了进来,她笑着对郑清书道:“大姑娘,这衣服您昨天试着的时候最好看。”
说着她把那件大红色的衣服放在了郑清书的面前。
红色的袍子搭配着红色的披风,上面黑色的皮毛,看起来十分的张扬。
郑清书伸了个懒腰朝着郑欢看了过去,微微点头。
这件衣服确实是她昨天试穿的时候,最张扬、最漂亮的一件。
郑喜端着吃食看了一眼,有些不赞同的看了一眼郑欢,对着郑清书耐心的劝说道:“大姑娘,我觉得咱们还是换一身比较好。”
“这身衣服太张扬,您第一次参加赏花宴,不易张扬。”
她家姑娘打了齐王的事,已经传遍京城。
所有人都看着大姑娘呢,要是再穿一身张扬的红衣,怕是要成为京中的世家小姐的敌人了。
郑清书从床上坐了起来,她朝着郑喜看了一眼,笑着问道:“郑喜,你说我不穿红衣的话,她们会不会针对我?”
郑喜顿时语塞。
整个京城的闺秀都注意着大姑娘,就是大姑娘不穿红衣,低调行事,京城中的那些闺秀们也不会放过她家大姑娘。
与其这样,倒不如张扬行事,让人不敢随意的招惹更好。
想到这里,她看着郑清书点头道:“大姑娘说的对,您就是穿的再低调,也是要被针对,倒不如直接张扬点好。”
说完她放下托盘,走到郑清书的跟前,准备帮她挽发。
梳头的时候看着郑清书里面的短发,有些心疼的道:“大姑娘,里面的头发还没有完全长好,等来年春天应该就差不多了。”
郑清书笑着道:“能捡回一条命,已经很好了。”
当初要不是她阴差阳错的穿过来,这具身体可能早就已经化作黄土了。
郑欢和郑喜俩人听着郑清书的话,看着头上的疤痕,心情沉重。
郑喜的手指十分的灵巧,说话的功夫,就在郑清书的头上给她挽出一个个发髻,再带上环钗,立马变得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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