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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鸡毛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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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炎朝有一种脚店,就叫鸡毛店。

    是给贫穷的赶路人歇脚用的。

    穷苦人家出门赶路,住不起客栈、驿站,又不敢在破庙和荒野路上歇息,便会花上几文钱,去鸡毛店休息。

    这种店比大通铺还要低廉一些——店主会将简单清洗过的鸡鸭鹅的羽毛,装入大而扁的口袋里,有人来住店,都睡在铺了稻草的地上,身上盖的,就是这样的鸡毛口袋。

    虽然气味大些,口袋也容易钻毛,弄得浑身脏兮兮的,还可能会有臭虫和跳蚤。

    但对于赶路的穷苦人来说,就算是有臭虫和跳蚤又如何?鸡毛至少能御寒,不至于在野外冻死。

    许三妞打的这只野鸡不大,但是拔下来的鸡毛,也被人用沙土清洗过,塞进了夹袄里。

    野鸡和兔子做好之后,魏云照旧把“边角料”送给逃荒队伍里的小孩子。

    这两次的野鸡和兔子都加了姜和紫苏,味道还算过得去,比魏云和许三妞自己做的好吃。

    但两人在山庄上吃饱了,回来是真吃不下多少。

    又悄悄地给一些老人和女人分了一点点。

    哪怕只是一小块鸭肉,也是个希望。

    收到的人无一不感激,魏云让他们别吱声,大家自然照做。

    最后还留下一小半,用荷叶包好塞进竹筒里,留着下顿吃,反正现在天气冷,食物能存住。

    就这样,每日里虽然累,但是逃荒之路还算顺利。

    路上,队伍又遇到沿途受灾,或是活不下去的人们,陈家家主逐一询问考察,确有苦衷的,也都带上了。

    这样的考察并不能完全杜绝坏人的存在,但是逃荒本就是件无利可图的事,除非穷凶极恶奔着人命和女人来的,不然,大多数人也是真的无路可走,才会逃荒。

    陈家家主一干人,能将穷凶极恶之人识别出来,拒之门外,便已经保障了队伍大半的安全。

    许三妞和魏云一路都跟着陈氏族人一起,夜晚扎营,也是跟陈家的小孩子们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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