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一杯牛奶。他接过去,指尖不经意碰到她的手,两人都会很快缩回去。牛奶在杯子里晃,映出台灯的暖光,和彼此眼中一闪而过的、来不及藏好的什么。
“等胜利了,”有次他忽然说,说完自己都一愣,像是说漏嘴了,“我是说,等任务完成了……”
“我知道。”她打断他,递过去一条干毛巾,“擦擦汗。”
毛巾是温的,用热水浸过又拧干。他接过去,在脸上捂了很久。
那些细碎的、温暖的、不成片段的瞬间,现在想起来,像散落在黑暗里的珠子。她一个一个捡起来,在脑海里串成项链,戴在心上。然后继续撞墙,继续受刑,继续一言不发。
额头又开始疼了。不是伤口疼,是更深处的,颅骨里面的疼,一跳一跳的,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敲打,想破壳而出。陈明月抬起没被铐住的左手,摸了摸纱布。纱布下,伤口的形状是个弧形,那是她撞墙时,墙角那个铁制床脚在她额头上留下的印记。
第一次撞墙是在前天夜里。特务用皮带抽她,抽她大腿内侧,那是女人最疼的地方。她咬着牙不吭声,血顺着腿往下流,在地上积了一小摊。特务打累了,出去抽烟。她看着那摊血,忽然想,这血要是能流成一条河就好了,从这间牢房流出去,流到街上,流到海里,流到对岸,流到他脚下,告诉他:我还活着,我还撑得住。
可血只是血,黏稠的,暗红色的,很快就被灰尘覆盖,变成一块褐色的污渍。
她开始用头撞墙。不是真的想死——至少当时不是。她只是想弄出点声音,大的声音,响到能穿过墙壁,传到隔壁牢房,传到走廊,传到可能也在某间牢房里受苦的同志耳朵里。告诉他们:我还活着,你们也要活着。
咚,咚,咚。
墙是水泥的,实心的,声音闷闷的,传不了多远。但至少是她能发出的最大的声音。撞到第五下,看守冲进来,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拽开。她的额头破了,血糊住眼睛,看什么都是红的。在那一团红色里,她看见看守的脸,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忽然觉得很好笑。
她笑了出来,带着血沫的笑。
“疯子!”看守骂骂咧咧地把她铐在墙上,铐得更高,让她只能踮着脚尖站着。她站了一夜,腿肿得像象腿,脚尖失去知觉。可她还是笑,笑着笑着,眼泪混着血流进嘴里,咸的,腥的,像海的味道。
高雄靠海。她和“沈墨”去过一次海边,不是约会,是任务。要把一份情报藏在礁石缝里,等潮水涨上来,会有人来取。那天风很大,浪很高,他拉着她的手怕她滑倒。他的手很暖,完全不像平时那么凉。完成交接后,他们没有马上走,而是在岸边站了一会儿。海是灰色的,天也是灰色的,海天交界处有一条模糊的线,分不清哪是海哪是天。
“海那边就是大陆,”他忽然说,“我的家。”
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看见无尽的灰,无尽的浪。“想家吗?”她问。
“想。”他说,顿了顿,又说,“但回不去。”
“为什么?”
“因为这边的事还没做完。”他转过来看她,风把他的头发吹乱,镜片上都是水汽,“等做完了,就能回去了。”
“带上我吗?”她问完就后悔了。这不像她会说的话,太直白,太露骨。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一只海鸟从他们头顶掠过,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叫。然后他说:“如果可以的话。”
可以的话。不是“好”,不是“带你走”,是“如果可以的话”。留了余地,也留了念想。
现在想来,那大概是他能给出的最重的承诺了。
陈明月抬起手,用手指在空中画了一条线,从左边划到右边。那是海平线,她想象中的。然后她在线的这边点了一下,又在那边点了一下。这边是我,那边是他。中间隔着海,隔着政治,隔着战争,隔着生死。
可至少,在想象里,这两点是连着的。
铁门又响了。钥匙转动,锁舌弹开,门被推开。这次进来的不是医生,也不是护士,是魏正宏。
他换了衣服,不是军装,是一套深灰色的中山装,领口扣到最上面一颗,整个人笔挺得像一柄出鞘的刀。他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腋下夹着一个牛皮纸袋。进来后,他先环视了一圈医务室,目光在墙角的裂缝上停留了一瞬,然后落在她身上。
“陈小姐。”他开口,声音是公事公办的平静。
陈明月没应。她继续看着天花板,好像那里有什么值得研究的东西。
魏正宏也不恼。他拉过唯一的那把椅子,放在床边,坐下。椅子腿和水泥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他把文件夹放在腿上打开,牛皮纸袋放在一旁。
“你的情况,我了解了一些。”他说,语气像是在谈一桩生意,“你丈夫是地下党,三年前在嘉义被枪决。你是去年加入地下组织的,介绍人是苏曼卿,代号‘白梅’。主要负责高雄到台北的交通线,传递过十七份情报,其中三份是军事情报,等级是‘绝密’。”
陈明月眼珠动了动,看向他。
“我说得对吗?”魏正宏抬眼,目光和她对上。
“既然都知道,还问我做什么?”陈明月的声音还是很哑,但清晰。
“还有些不知道的。”魏正宏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照片,递到她眼前,“这个人,你认识吗?”
照片是黑白的,有些模糊,但能看出是个男人的侧影,戴着帽子,穿着风衣,正从一家咖啡馆出来。照片右下角有日期:1954.10.23。
陈明月的心脏停跳了一拍。那是林默涵,虽然只拍到了侧脸,虽然帽子压得很低,但她认得出来。认得他走路的姿态,微微前倾的肩膀,还有插在风衣口袋里的那只手——他的左手总是插在口袋里,因为那里常年放着一本《唐诗三百首》,书的封面已经磨得起了毛边。
“不认识。”她说,声音没有起伏。
魏正宏盯着她看了几秒,把照片收回去,又抽出一张。这张更清晰,是正面,但距离远,像是用长焦镜头偷拍的。照片上,林默涵站在码头,身后是高雄港的货轮。他在看表,眉头微蹙,像是在等人。
“再看看。”
“不认识。”
第三张。是林默涵和她在盐埕区公寓楼下的照片。她拎着菜篮子,他拿着一份报纸,两人在说话。照片拍到了她的正脸,他的侧脸。从角度看,拍照的人应该在对面的楼上。
陈明月感到喉咙发干。她咽了口唾沫,血腥味。
“这张呢?”魏正宏的声音很轻,像在哄孩子,“这张总认识了吧?你自己。”
“买菜的时候遇到邻居,聊两句,犯法吗?”陈明月说,每个字都像石子,从牙缝里挤出来。
“邻居?”魏正宏笑了,那是陈明月第一次看到他笑,嘴角弯起,眼睛里却一点笑意都没有,“什么样的邻居,会和你同居一年零三个月?什么样的邻居,会在你家阁楼放发报机?什么样的邻居,会在你被捕当天,从高雄消失得无影无踪?”
陈明月闭上了眼睛。额头的伤口一跳一跳地疼,那疼痛有种奇怪的节奏,像心跳,也像发报机的哒哒声。
“他叫林默涵,”魏正宏的声音贴着耳朵传来,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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