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文:
被指认火源起点,尚不是绝望的开端。至少火有火的轨迹,烟有烟的走向 —— 若此处真是中位起火点,是向东蔓延灼烧邻摊,还是向西席卷棚区,抑或由西折北、向南扩散,总能循着焦痕的深浅、残物的碳化程度寻得蛛丝马迹。
按常理,要坐实一处为起火源头,便需逐一佐证南北东西周遭摊位皆非起火点,用完整的证据链闭环定论。可当你一头栽进 “需自证未起火” 与 “被强行指认为起火点” 的拉扯漩涡,这场争辩便成了无解的死结,人生的噩梦也自此缠上了身。
巨额赔偿会不会如乌云压顶般接踵而至?牢狱之灾会不会毫无预兆地从天而降?这些念头像附骨之疽,白日里藏在焦土的余温下,夜里便爬出来啃噬心神,让你在辗转反侧中备受煎熬。其实细想,被指认的人本该无需过分自责。那些指认者,无论有没有亲眼所见,无论怀着泄愤、推诿还是纯粹看热闹的心思将矛头对准你,终究只是个体的私心作祟,算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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