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时间紧迫,趁着敌军被吸引火力时,两人动作迅速的翻上车头。
然后压低身子,伍哲坤掏出收集过来的手榴弹,拉开拉环,看也没看,便朝敌军阵地扔了过去。
在手榴弹爆炸的一瞬间,敌军阵地直接炸开,溅起的尘烟弥漫,遮挡住视线。
抓住这个机会,此刻的伍哲坤如同杀神降临一样,站在车头上,端着冲锋枪开始扫射,直把敌军打的抬不起头。
有反应过来的敌军,想趁着混乱从侧面袭击,殊不知他们的身影,早已被另一辆车上的陆城锁定。
“砰”的一声,猎枪子弹出膛。
这种霰弹枪的结构,非常适合近战,子弹出膛瞬间散开,近距离形成覆盖性杀伤范围。
想从侧面突袭的三名敌军,当场被铅丸和铁砂击中,栽倒在地上。
就这样一枪,便送走了三个人,要问陆城是什么感觉,此刻他没有任何感觉,大脑是空白的,只是依靠本能,去尽可能的击杀敌军。
此刻就是身临战场,也容不得他多作思考,很快敌军发现了他,一轮子弹扫射过来。
仍然是依靠本能,迅速的翻落车头,幸好他有练武的底子,动作干脆利落,并没有被子弹击中。
不是他不想反击,而是手里这种猎枪,杀伤范围是很大,近战接近于无敌,但缺点是,打一发就得重新装子弹。
靠在车头前,从兜里掏出提前准备好的子弹,掀开枪管,快速的装填进去。
而这时的伍哲坤仍然站在车顶上,一边用冲锋枪扫射压制敌人,一边大喊。
“同志们,冲锋!”
“冲啊……”
原本靠近车头掩护的四名战士和着铁道兵,开始往高地冲锋。
此刻陆城也换好了子弹,朝着刚要露头的敌军,快速开了一枪。
虽然这次敌军有所准备,没有打中,但也延缓了敌军想开枪还击的节奏,反而给我方士兵争取来冲锋的机会。
“同志们,冲啊…”
“为马排长报仇…”
一时间,喊杀声,手榴弹的爆炸声,冲锋枪声,猎枪声,同时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