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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奶还很多,我被旺财养到一岁左右,山里的猎人发现了我,把我从旺财的身边救了出来,一直养到我五岁,那猎人在一次狩猎之时死于非命,我便孤零零地一个人在山上住着,可旺财还记得我,经常给我叼一些猎物来,又过了三年,到八岁之时,我和旺财告别,下了山,遇上了因偷吃东西被毒打的叶萧,从此之后,和他混在了一起。
至于那精确到几岁几岁的时间,并不是我回忆起来的,是我和叶萧找了许多人证实出来的,养我的那猎人的同伴,我住在山上时的邻居,以及阿史那梅的侍女,我身上那叶形的胎记。
知道了这个大秘密,而且这个大秘密还牵涉到了我,牵涉到了楚博……这可是可以取人性命的大秘密!
也代表着楚王彻底的绝子绝孙了,他唯一的骨血,是个女子,他将位置传给了楚博,那便代表着,楚朝不再姓楚,姓夜郎了!
这其中的狗血,不是一个字能说清楚的。
一不留神的,我就成了楚博最大的要消灭的目标,叶萧建议我,要不咱们趁他还没把咱们消灭掉,先把他消灭了再说?
想想他小时侯肉包子般的面孔,我很不忍心,一拖再拖,直拖到了楚博再次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去晋国打探晋国世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有机会刺杀,就顺便刺杀他一下。
他的话说得很圆滑,但我和叶萧知道,他这种说得越圆滑,就代表着越要完成任务,这次不完成,以后以会要求完成,所以我和叶萧决定了,把这次的任务坚决彻底地完成。
自从知道楚博是个假王子之后,我总有些做贼心虚。
也不知道为什么?
来到晋国,叶萧和我进行了数不清次数的刺杀,花瓶里藏着爆雨梅花针,等李泽毓一走近那花瓶,那花便如烟花一般地乍放,我则从隐身之处,一剑刺出。
马鞍上插上了毒针,马儿一跑,针刺进马背,马受惊之时,我再从隐身之处,一剑刺出。
甚至于埋在土里,在他经过之时,一剑刺出。
每一次刺杀,我们都准备充分,但每一次都失败了,幸好的是,每一次,我们都全身而退。
李泽毓防范得完美无缺。
我和叶萧无计可施,正准备放弃,却传来了一个消息,李泽毓和晋王闹翻了,闹翻的原因,是一个女人,一个李泽毓想娶,而晋王不想他娶的女人。
这个女人,就是青瑰。
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侯,我在煮着粥,在晋国呆的时间长了,我们做的,又是特别惹人注意的事儿,所以,我和叶萧买了一个小小的四合院民房住着,又不能请侍婢,每天里煮饭洗衣打扫院子的事只好抽签决定,这段时间,别的不说,我的厨艺倒是大进了,时间也充沛,把各种粥的做法研究了个遍,每轮到我煮饭,我总是煮粥,吃得叶萧每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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