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用手一抹嘴巴,“爽!”就跟旁边那些正在拼酒的壮汉一样。
这时,科瑞恩感觉到原本从两人进来就一直注视着他们的目光迅速散去,自己似乎也逐渐融入了酒吧的整体环境。
刚才,两人刚进来的时候,虽然穿着最为简单粗陋的衣服,但是崔泰邦那细腻超过女人的比皮肤和精致的脸蛋却是看上有些与这里的人们有些不同,再加上科瑞恩膀大腰圆的,别人还以为是哪个富家子跑到这个中下阶级的酒吧来看稀奇了。
但是,随后崔泰邦的粗鲁动作倒是打消了人们的疑虑,那些贵族家的子弟可没有人会像自己一下大口喝麦酒,然后用手抹嘴巴,贵族们可是动不动就摆一些“古老礼仪”、“贵族范儿”来鄙视自己这些泥腿子。
既然觉得崔泰邦是自己人了,工人们可就放开了继续大声嚷嚷,毫无顾忌,这个漂亮娃儿也不知道是哪个工友生的,真漂亮呢。
“兄弟们!姐妹们!你们这是不知道啊,明珠集团真不是一般的吝啬。”突然,有个醉醺醺的大汉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大声说道:“我在他们的一个红酒店打工,我卖过的最便宜一瓶红酒竟然都要十个金币,你们猜猜他们卖一瓶红酒才给我多少提成?十个银币!他娘的,才十个银币!我草!明珠集团,真尼玛吝啬!”
崔泰邦嘴唇一抿,十个银币看起来不多,但是一个卖酒的业务员总不至于一个月只卖一瓶酒吧,只要卖十瓶,那么你最少每个月都有一百个银币,或者说是一个金币的提成了,再加上你的底薪,绝对比贝因市大多数平民的收入都高了。
大汉继续说道:“那些有钱佬每天都是喝十多个金币的红酒,我们却要为了区区十个金币每天忙死忙活,真尼玛不公平,我上次看到我们经理竟然直接打开一瓶酒给他朋友去喝,老子辛辛苦苦都喝不起的红酒,他们竟然当水一样喝!”
这已经是有点说胡话了,当有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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