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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一回 公判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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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天一早,衙门里的治安员、保安队员就在建设部“助理工程师”,土木施工员齐小白的带领下,在东门兵营校场搭建审判台。人多好办事,不到两个小时,一个木质结构的,十公尺长,五公尺宽,高一公尺的木台就搭好了。木台上方的横额上用白布写着“公判暨夏季严打行动誓师大会”,台子中央放着一个长木桌,上面盖着红布,除了一个座式话筒再没有别的东西。

    巳时初,也就是上午九点多钟,就有三三两两的百姓来到校场,好奇的打量着来回忙碌的“短毛”。短毛是城里的百姓给幸存者们取的绰号,简单而又直观,刚好和太平军的“长毛”相映成趣。这里虽然是县城,但一年到头的娱乐活动也少得可怜,所以就算了审案也有很多人来围观。原本以为经过前天街上的流血事件,城里的百姓不会有多少人来参加公判大会,结果大家都低估了百姓们看热闹的热情。等到了午时初,也就是十一点钟的时候,小校场上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十一点半,保安队在人群中清开了一条道路,光复军的士兵押着今天的主角向会场走来。最前面的就是今天的领衔主演、拐卖集团的首脑、中年妇女――席洪氏。据席洪氏交代,她是广州花县人,现年三十多岁,与太平天国那位天王是五服以外的亲戚。她之所以交代自己“匪属”的身份,打的是和幸存者们攀交情的主意,太平天国与清廷是敌人,光复军与清廷也是敌人,席洪氏也明白“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道理,所以希望幸存者看在大家都是“革命同志”的份上,放她一马。当然,她的愿望也是不可能实现的。此时的她神情委顿,蓬头垢面,脸色苍白,全身五花大绑,由两名士兵从两边挟住近乎拖着在走。胸前挂着一块二尺八长的白纸牌,用毛笔写有两行字,上面一行是“拐卖人口罪”五个字,字体稍小;下面三个海碗大的字是她的姓名,字上打了一个大大的红叉。席洪氏这两天并没受到什么虐待,一日三餐也是白米时蔬加咸鱼,这让她觉得光复军并不会难为她,不然也不会好吃好喝的招待她,多半是看在洪天王的面子上要结个善缘。

    但就在昨天晚上她的美梦被打破了,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大姑娘在牢房外,隔着铁栏杆对她进行了宣判。“根据《广东解放区刑法暂行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现对你作出以下判决:疑犯席洪氏伙同他人以迷yao等手段绑架拐带妇女,情节恶劣,证据确凿,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很有气势的说完上面这番话,夏愚思用冷漠的眼光注视着面前这个中年妇女。做为一个现代人、一个文明人、一个女人,对人贩子这种罪行是深恶痛绝的。看着席洪氏面部表情一点点的崩溃,女法官隐隐有一丝快感。

    席洪氏对这段话的前面部分听得一头雾水,但最后的死刑判决她听明白了。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她瞬间被击倒了,原本以为花点钱输通一下就能放出去,没想到等来的是这么一个结果。不得不说十九世纪的中国人不仅文盲多,法盲更多,在席洪氏的价值观里,拐人就和偷东西差不多,就算被抓住也就是关几个月的事,不知道就算按《大清例律》她也是难逃一死。

    “大人饶命啊!大人开恩啊!看在天王的份上放过小妇人吧……”席洪氏仿佛被抽掉脊柱一般瘫坐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连声哀告。“我是洪天王的堂妹呀!放过我天王会重赏你们的。我不想死呀!我给你们钱,我有很多钱……”求生的本能让席洪氏有些语无伦次,不管有用没用什么话都喊出来了。

    女法官鄙夷的注视了一会儿丑态百出的中年妇女,然后就决然的转身离开了。陪同来宣判的马进冷笑一声,“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想想被你拐卖的那些女孩子,她们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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