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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三章 减丁,榻旁不容人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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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为内属蒙古,分别是察哈尔、归化城土默特、唐努乌梁海、科布多四部。通行八旗制度,直接隶属将军、都统等。漠南蒙古自此变成八旗蒙古,与八旗满洲、八旗汉军没有任何区别。朝廷设察哈尔都统、绥远城将军、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等职务进行管理。

    崇德二年,青海蒙古、漠北蒙古以九白“八匹白马一匹白骆驼”为贡品,来盛京朝贡,自此接为盟友,清朝称之为外藩蒙古。订好了盟约,满清也彻底扫清了后顾之忧,翌日,满蒙联军踏平山海关,清取明而代之牧天下。

    对于蒙古族的治理,朝廷遵守了当年的盟约,依据与大清“本土”的地域关系,划分了不毗邻的外扎萨克蒙古,毗邻的内扎萨克蒙古。外蒙古设立四盟,三年一会盟,盟主自选,只需在朝廷备案。盟下为旗,各旗长官为扎萨克,由原部落贵族产生,掌管一旗政令,行世袭,只需定期觐见皇帝,下属台吉,佐领、参领、骁骑校等皆由其任命,给予高度自治。听调不听宣。

    对与各位扎萨克的爵位,朝廷分别册封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辅国公等。少数还可保持汗王的称号,比如弘皙生母李佳氏的父亲。

    内蒙古的科尔沁以其十四旗的总兵力,长期把持了盟主之位,皇家则采取了联姻的和柔之术。

    当然,这都是表面现象,事实上,还是那句屁股决定脑袋的话,与帝王交,可同患难不可同富贵。因为君王具有独一性,睡榻之旁,断然不容他人安卧!

    任何领导都有这样的自觉,那就是不管什么时候,自己的实力必定要超过被领导者,否则就会天地倒悬。因为对被领导者来讲,拳头大就是真理!

    蒙古先祖的荣耀无人不知,现在说国族骑射无双,往前推几十上百年,这两下还是跟蒙人学的呢!质量不能占优,就要在数量上限制,这就是减丁之政的由来!

    于战时,减丁的办法有许多,比如设立些敢死队之类的,骑马攻城的事不是没干过,和平时期的减丁也分为三种,一种是比较野蛮的,比如朝廷就曾规定,以过车轮者为丁,科尔沁蒙古男丁上限是八万,超过的就要杀掉。

    或者有人会问,那些扎萨克难道是傻子?会眼睁睁的任自己的子民被屠戮?事实上,他们不光同意,连动手杀人都是他们自己人!

    别忘了,蒙古一直是以姓氏组成的部落联盟,作为游牧民族,为了一块丰美的草场都可能爆发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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