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离当初我代写《满》的外篇《琥珀之光》已经过了三年零三个月,回首旧文,突然有了写点什么的冲动。
我早已丢失自己--『『138看书网』』--的vip帐号,因此无法及时看到《满》的最后结尾。但是,从读者的评论及作者回复以及后传来看,《满》的结尾既在我的意料之中也在我的意料之外。
我知道作者是从中学时代就开始写《满》的草稿,其中修改过若干次,也切同身受地知道作者这数年在文字上走过来的路。我知道这本书的诞生,知道这本书的转折,知道作者在写这本书时心路的变化,所以也大致猜到了这本书的结尾。
看着一些评论,我突然觉得,这些评论里缺了些什么。因为绝大多数人是以读者的角度去评论《满》的一切的一切。而对于作者――无论是原作者,或者是像我这样喜欢同时以读者与作者的双重角度来看小说的人来说,总有那么点怅然若失的味道。
魔王胜了,主角败了的这种故事,向来不是主流。在当年,有些事情如果不加以诠释的话,甚至会被冠上“道德败坏”、“大毒草”或者“毒害青少年”的标签,然而我深知作者原意不在此。
《满》作为一篇超长篇的小说,拥有海量的角『色』,以至于**群中作者常常自嘲道:“每到一个地方,我都要扳指头数人头安排戏份。”这种『性』格不一而又海量的主角群,无疑是《满》文的最大特『色』。
《满》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偏卡通化的情节及设定(当然比之一般的卡通化作品,《满》的写实味道又重些)。《满》不是《龙枪》和《魔戒》,虽然有众多的异族,然而这只是点缀主线的道具。各族的习俗、文化、价值观对文中世界的渲染偏于淡薄,虽然后期作者年岁阅历增长,对此有所补救,但仍偏于薄弱。
所以,我个人认为对于《满》文比较中肯的定义就是:这是一篇游记,也是战记――这是作者简介里所说的话,我把它再引申为:这也是作者本人的成长见证者。作为一篇小说而言,它结构上松散了些。
坦然地来说,作为一个稍晚踏上网络码字行业的业余爱好者,我受《满》文的影响是比较深的。当初--『『138看书网』』--上奇幻类的推荐文章如此之少,我又偏好构筑一个完整的奇幻世界,因此《满》和《魔法学徒》都成了我的揣摩样本之一。
《满》的文风是比较华丽的,对于美丽的人物,对于美好的事情从来不吝赞美之辞。一个新人物出场,往往是先花费较多的笔墨描写他/她的外貌,再抓住他/她的外貌中的典型特征加以描写,随后再深入到『性』格方面。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当读者在面对海量的主角群时,可以抓住某个角『色』鲜明的外貌特征加以标签,如此记忆下来。避免了读者从外貌到『性』格深入了解过程中的乏味。
然而,不同于一般的花瓶系文章,真正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一些典型配角(注意,是配角)的典型『性』格。
神官
这个很容易被读者误认为第一男主角的角『色』,其主要特征就是随和。作为帕西尔提斯的分身,他具备真身坚忍的『性』格特征,能够独自承受虚无与寂寞,以平和随意的『性』格示人,从某种角度来讲,这正是一个男子成熟之后所需要学会的东西。酗酒等几个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反而给他的形象加了分。当后期,一些平时掩盖在阳光之下的阴暗缓缓渗出的时候,却叫人嗟叹不已。这就是我写《琥珀之光》加重这种叹息的原因之一,或许颇有蛇足之嫌,然而当初我除了对于神官这个角『色』的喜欢,也还抱着我模仿别人的笔法能模仿到什么程度的心态。
耶拉姆
这是个带有青春期典型叛逆特征的男孩子,我个人认为是塑造得挺真实的角『色』之一,可惜在后期强者如林的队伍里彻底沦为路人甲,没有被作者好好发掘。
诺因
塑造得最不成功的角『色』之一,幼稚的外貌幼稚的举止幼稚的描写,私以为将其写成『迷』途知返的暴君效果或许更好些。从某种程度来说,我认为诺因的角『色』塑造成功度甚至不如那位面包店老板外貌的昏君国王,也就是他名义上的父亲。
私下猜测,出于他和主角的关系,这个角『色』可能有被作者作为潜意识的男偶像来塑造的味道,而作者本人对此尚无比较清晰的认识,因此造成此角『色』的定位矛盾。
罗兰
这是一个让人击节惊叹的角『色』――我是指角『色』塑造上,我认为这个角『色』从写作的深度和广度来说,是作者塑造的最成功反派之一,这一成就胜于帕西尔提斯,也胜于席恩。
罗兰这个角『色』的塑造甚至挖掘到了他的童年,他的『性』格的形成以及变化,读者都可以清楚地从文中看见。我所欣赏的,是这个角『色』和真实的共鸣。
《九品芝麻官》里包荣心的老爸说过:“要做个清官,就要比贪官还坏,不然怎么去对付坏人。”这句话当年我只当作一句笑话,现在深以为然,这就是所谓的好人难做的道理。其实在现实里,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有些人善的比例多些,有些人恶的比例多些。而且,在不同的氛围和环境下,善与恶的界限都可能很模糊,甚至完全相反。做一个好人,其实需要付出比做一个坏人多出数倍的努力。试问一声,倘若世上真有罗兰这样的统治者,倘若他的阴暗面没有被作者这样的一个人写出来,那么公众的评价将会是怎样?――毫无疑问,他将作为一个成功的君王以大好人的名声流传史册。
这个角『色』塑造的亮点之二在于他和冰宿的互动。本来这样一个以成熟的理『性』及娴熟的权谋著称的人物,在爱情面前兵败如山倒。虽然其中仔细推敲颇有不太现实的成分,然而又可以让人勉强接受,加上怕老婆跪搓板之类的被人类津津乐道数千年的饭后谈资(虽然我觉得此类话题是无论男女都喜欢的无聊八卦之一),无形中增加了文章阅读的趣味『性』。
从我的观察角度来讲,罗兰这个角『色』身上带有淡淡的彼得潘情结,这点在和肖恩对比时尤为明显。我们多多少少都有过那种在快要长大时侯总是不愿长大的心情;想要独立,却又在遭受风暴后渴望港湾的心情。如果从里来解释罗兰这个角『色』的话,一切就比较自然了:为了生存,他必须理『性』,他必须放弃很多,他必须使用很多从前幼小的他所厌恶的手段,去面对这个他不甚热爱却又不得不热爱的世界。他的自信中其实流『露』着自卑,他下意识地用一些本来不属于他的特质(譬如:地位、权力、金钱、名誉)来装点自己(虽然是不太刻意的),其实是对自己存在的一种质问,对自己生存意义的怀疑――直到他找到真爱。我原本倾向于理智地认为――已经处于罗兰这个位置的人,是能够看透爱情的局限的;但是我后来情愿一相情愿地忘掉一切不符合现实的逻辑,单纯地认为,这个角『色』其实在心中留存着很多不甘的感『性』的成分,而这种感情,就在他遇上冰宿之后爆发了出来。从而形成了这个有血有肉的形象鲜明的角『色』。
肖恩
我个人认为,肖恩这个角『色』身上带有作者明显的个人转折的痕迹。虽然这也是塑造得非常成功的一个角『色』。尤其是在当前这个大众没有什么审美观,流行品位又比较低下的年代,具备相当深刻的讽刺意义。
如果说罗兰身上只有彼得潘的影子,那么肖恩本身就是不折不扣的彼得潘。
我一开始,对于传说中的英雄如此幼稚嗤之以鼻,甚至将其归类为作者的一相情愿,后来倾向于相信是记忆丧失人格残缺的结果,但是到最后,将这个角『色』和罗兰、和帕西斯、和席恩放到一起对比之后,竟然起了惊人的变化。
肖恩就是彼得潘,活在自己和别人为他编织好的永无岛里,整天快快乐乐,不去接触那些悲伤的事,然而,正是这种一相情愿的单纯,造成了他人(对这里来说还有书中的世界)
绝大的伤痛。
本来善的意愿导致恶的结果,或者恶的意愿导致善的结局并非什么新奇的设定,但是在这里,我对在这个经历了六十年代的浩劫、九十年代的激进,如今拜金主义横行、道德崩坏、偶像丧失的年代里,在那些对于“好”与“坏”还带着单纯的有『色』眼镜,或者带有太多利己主义的年轻读者的眼里能形成什么样的印象非常感兴趣。虽然说《满》文更像一篇游记散文,没有担负太多传统概念里的“文以载道”。但是毫无疑问,作者其实有把对现实的一些思考写入文中。这种味道,在维烈这个角『色』身上表现得更加强烈。
维烈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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