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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与你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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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真是神……真是神……这是为什么?

    天际传来滚滚的低沉轰鸣,仿佛碾压而来的巨大车轮,猛地在乌云中破开一道裂隙,一刹那,刺眼的闪光撕裂了黑暗,一条粗大的光蛇快速游过,紧接着就是炸雷的巨响,震得大地战抖,人耳发麻。

    风咆哮着肆虐,原野上寥落的树木几乎要倾倒地呻吟摇晃,一条条树枝也像狂舞的皮鞭,在空中呼啸、扭曲、抽打着,枯枝败叶随风旋转飘落,狂风夹杂着汹涌的冷雨从天而降,在闪电的映照下散乱闪烁。

    席恩咬破了手指,却浑然不觉,全部的精神都用来抵御从心底传出的悸颤。

    像他这样在旷野中旅行的人,最怕的就是打雷,刚刚的猜想又令他感到一股非现实的恐惧。

    深切的痛苦伴随着鲜血自伤口流泻而出,他想疯狂地逃窜,一直逃到听不见雷声为止,又想蹲下来缩成一团,在电闪雷鸣中尽情啜泣……但他没有哭,也没有动,任凭暴雨和寒风扑打着身体,宛如审判之雷的光芒在头顶闪耀。

    他抿紧唇,投注在地上的目光生硬而凛然,犹如实质的利剑,这把剑还没经过魔法之火的锻冶,只是意志的稚型,却已有了不惜与苍天诸神为敌的狂烈气势。

    然后他慢慢镇定下来,打了个喷嚏,开始正常发抖。

    冻得发麻的手好不容易卸下背上的包,搂在胸前,抵住里面的日记本。

    一定湿透了。心疼地叹了口气,席恩挪动僵立的腿,一步一步踏着泥泞前进。

    他要找个躲雨的地方睡觉,该死的肖恩,但是他不能错过每天的识字课。

    ******

    从安那马拉到圣域塔里斯,要经过坦帕斯帝国、威尔廷公国,绕行日光平原。每当朝阳升起,金灿灿的阳光照在这片富饶的原野上,那瑰丽的景致就如同它唯一的住民——金精灵一样久负盛名。

    席恩没有欣赏到精灵优美绝伦的建筑,一支向安那马拉进发的急行军把他和其他难民赶到了路边。其实不被挡住也进不去,精灵固然性情优雅又爱好和平,但他们对异族的偏见足以让他们张弓搭箭化身为冷酷无情的战士。任何擅入精灵领地的人,都会在第二天起来看见脑袋边上插了几根箭,如果再无视警告继续前进,那么精灵决不会手软将他变成一具尸体。

    “你没事吧?”

    “啊……”席恩几乎是受宠若惊地看着伸到面前的手,这只手有点脏,所有的流浪者都无法经常保养,却更衬出它原本的白净细致。想拉他站起来的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纤细单薄的身子裹在斗篷里,几缕嫩绿的发从帽檐垂下。

    嗯?绿色的头发?

    也许他孤陋寡闻,但是他还从来没见过人类有这样的发色。

    接到他疑惑的视线,少年大惊失色,一手拉低风帽,另一只手竖在唇前,拼命嘘声。席恩眯眼鄙视:他是白痴吗?

    ******

    “你离家多久了?”

    “呃,三个月。”

    “是吗,能活到今天真是万幸,你应该感谢风没把你的帽子吹跑,没有比我更小的小孩对着你的头发大呼小叫。”

    “……”既然是小孩,说这种老气横秋的话太奇怪了吧。

    一滴冷汗从少年的额角滑落,感兴趣地瞧着男孩用简陋的木桩和细树枝处理现摘的树叶,手指细长灵活,带着从容不迫的稳定,不禁赞叹:“你的手真巧。”

    “看村里的神官做过。”席恩面无表情地道。

    那个神官其实是军营退伍的药剂师,兼职做过牧师而混了个白袍的职位,跑来小村庄当神棍。对席恩而言,这是件幸运的事,虽然获益较多的是他弟弟。那时他成天只能躺在床上,和咳嗽病痛相伴。只有唯一的一次,瞒着母亲,让肖恩背着去。

    停——他用力吸气,闭眼重重吐出,睁开眼,眸光变回毫无杂质的专注坚定。

    一切的回忆,都只是证明他愚蠢的牢记,和肖恩轻易的忘却。

    “你不舒服吗?”少年关怀地凝视他。席恩不答,将染发剂涂到他头发上。

    厚厚的乌柏叶子挤出的汁与原本的发色混合,变成了浅麦黄色,延伸到发根的细柔触感,令人感到十分舒适。

    “我叫莉拉·梅丹佐·克罗迪尔。”少女露出和悦的笑靥,银铃般清脆的嗓音就像一缕春风,吹暖了初冬微寒的空气,“你呢?”

    他有个尊贵的姓氏。席恩惊讶。

    平民是没有姓的,就连名字,也是父亲传给儿子,儿子再传给孙子,除非有神官赐予教名。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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