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散落了很多物品。孙启明打算看看还剩下些什么东西,能拿一样是一样。要想活着走出这个地方,他需要这些东西。
孙启明自己的背包在他摔下骆驼时,就掉落了,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他知道里面还有一个装满水的水袋,无论如何必须要找到。
他先看了看身边,只见骆驼尸体上也挂着两个背包。不过袋口掀开着,看来是跌落下来时,把里面的东西甩了出来散落一地。
孙启明走过去摘下了两个背包,其中一个底部已经裂开了一个大口子,无法继续使用。另一个倒是完好没有破损,他看了看背包里面,只见到两个笔记本,一些玉牌还有一些破布片之类的东西,别无其他发现。
他把这个背包挂在身上,借着月光,将地上散落的东西逐一捡起。结果收集到了五件玉器还有三个小玉杯。这才记起,可能有一个背包是文森特的。当初劫了那伙盗墓贼,所有的玉器都是被他拿走的。
“这个混蛋倒是专会挑好东西!”孙启明骂道,顺手把找到的东西塞进背包里。
接着找到了一个急救包,又很幸运地找到了两个火腿罐头,几盒火柴两包香烟。最后又捡到一条武装带,不过上面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一条空布袋,勉强能当绳子用,想塞入包中却已经装不下了,只好先丢在一边。
几十页记录了沿途报告的纸张,散落遍地。此时一阵风刮过,将纸片吹得漫天飞舞。孙启明无心再去捡起,反正现在报告与否都已经无所谓了。
眼见并没有更多的东西,孙启明又坐到地上。拿出了一个罐头,又从自己的口袋中拿出那柄张三路给的小刀。一见之下,不禁咬牙切齿,想起了张三路刺杀约翰的情景。他猛地紧握刀柄用力往罐头上一插,狠狠一撬把罐头撬开,大口吃了起来。
孙启明一边吃着,一边想着如何处理约翰的尸体,不能让他就这么暴尸荒野,总要让他入土为安。
“嗷呜……”寂静漆黑之中,突然传来了一阵凄厉地狼嚎声!
孙启明这一惊非同小可,他知道野狼不会单独活动,一来准是一大群。
原先路途中遇到过几次野狼群,当时人多势众火力凶猛,一两个土炮炸就死了十几头野狼,剩下的不是死于枪下,便是逃得没了踪影。然而,现在自己独自一人,仅有一柄匕首,若是再遇到野狼肯定是十死无生。
想到这里,孙启明立马集中注意力,静下心来,倾听狼嚎传来的方向。随着又一阵狼嚎传来,似乎狼群正朝着这里而来。
孙启明知道已经顾不得去把约翰埋葬了,必须赶紧逃命。他连忙起身,把罐头里的火腿都塞进嘴里,顺手把罐头扔掉。捡起背包套在了肩上,拔腿便朝着狼嚎声相反方向跑去。
狼嚎声越来越响,距离似乎已经越来越近了。孙启明使出了全身力气,只是一味地朝前奔跑。还要不时留意地上的乱石绊脚,已经顾不得回头去看上一眼了。